第12节
红中高举汤碗,等把所有残留的“福根”都倒进嘴里,才不紧不慢地说:
“你谁啊?”
程兵把东西往红中怀里一塞。
“咱俩没梁子,”他朝通铺末尾抹了一眼,“阿哲的事我见了不管良心过不去。被关在一起就是缘分,你帮我,我记着,以后有机会我还。”
红中仿佛一切都了然于胸,他不假思索地顺着程兵的话茬说下去。
“你们队的事,我听过,想抓那个跑了的?”
程兵心里升起一阵雀跃,他之前的判断没错,这是个“拿事儿”之人。
“对。”
“这么大的案,近期这小子不敢在一个地方趴窝,只能到处飞。”听着红中的话,程兵竟然有一种跟老警察交流案情的错觉,“中国这么大,要抓这种野兔子,唯一的方法,你把自己也变成野兔子。”
程兵颇为认同地点点头,顺手就将大半块馒头塞进嘴里,很快就噎得不成样子,他一把抓过旁边虎子手中的汤碗,咕噜咕噜喝个精光。虎子还噎得够呛,他一脸错愕地盯着程兵,只得不停捶自己胸口,非常滑稽可笑。
红中噗嗤一声乐了,他像老张一样拍了拍程兵的肩膀。
“你这吃相越来越像嫌犯了,挺好。”
说着,他朝铁门比了一个跟我走的手势,程兵心领神会。
下午放风的时候,在红中的安排下,程兵和另一间号子的知情人见了面。
对方神情畏畏缩缩,就像老鼠看到猫,那是刻在基因里的敬畏。
“帮你问过了,我们那片没这号新人。程队……”
程兵嘴里叼着根什么植物的根茎,摆摆手:“叫程兵吧。”
对方哪敢叫,低眉顺眼地说:“你的路没错,只要王二勇还做老本行,你就跟着当地的瓢把子找,这是规矩。”
两个人又交流了一些细节,程兵就像赶场的演员一样,马上来到了另一处空地。另一名嫌犯已经在地上画了一幅精细无比的构造图。
“程队,您抓人在行,但这方面您得信我。”嫌犯手持一根树枝,一边指着构造图,一边补上细节,“您看,这儿是衬板,这儿是面板,这儿是传动臂,这儿是执手拨轮,这儿您得注意了,是斜舌和锁芯……这种防盗门的锁,材质硬度高,不怕砸也不怕撬,只有锁芯是制式的,王二勇这一派一般就从这下手。用稍微薄一点的塑料片就能把锁捅开。”
程兵感激地捶了一下对方的胸口,抬头看着高处的警察和旁边的管教,在大家视线未交叉的盲区,迅速把一盒中华塞进了对方的衣领里。
午饭后,程兵竟没回自己号子,红中给铺了路,他在另一间号子的盥洗室见到了一位湖南籍嫌犯,这口湖南腔听得程兵皱起眉头,他恨不得一句话做一条笔记。
“你们警察抓人那几套,我们其实都清楚,不是我们蠢容易被抓,是和警察相比,我们没得群众的力量。程队,所以要抓王二勇,必须深入群众,让王二勇也和我一样,淹没在人民群众的汪洋大海中!”
程兵哭笑不得,心里想但没说出口:你比我们陈局还像陈局。
有了目标,程兵觉得比在市局三大队办公室过得还要充实。下午,他托李管教从阅览室借来了一本最新修订的《中国交通地图》,以手指沿途追寻各主要干道途经的市县,并默记在心。到了晚饭时间,他竟然发现右手食指的指甲被磨去了一小部分,比其他指甲短了几厘。
红中没在号子里吃晚饭,程兵以为他又去帮自己运作了,心里有点过意不去,这么多年,他一直没法习惯别人对自己释放善意。
虎子一直在高声朗诵着什么,仔细一听才发现,是家里寄来的家书。程兵还在诧异管教为什么不来制止他,后来才明白,是李管教替他报名了朗读比赛。
还有个犯人鬼鬼祟祟凑过来,从怀里掏出一张照片。
“兵哥,看看,我女朋友,好看不?美不美?”
程兵笑着敷衍两句,翻了个身,把一只耳朵窝在被里,仔细翻看着手中的地图。
地图上突然出现了阿哲的脸,他压着嗓音说:“兵哥,我要出去了,一定帮你抓到王二勇!”
程兵心神一动,把《中国交通地图》的一页折好,扣上,掏心掏肺地说:
“阿哲,你年轻,聪明,读过书。出去后,一定重头给我好好活,你再瞎折腾,我饶不了你!”
阿哲似乎没想到程兵突然这么正经,一下无所适从,他的视线飘忽了一会儿,怯懦地说:“……好,兵哥,我听你的。”
话音刚落,红中一脚踹开铁门。
所有嫌犯的目光都集中到门口,不管是罪大恶极的畜生还是没心没肺的小子,每个人都察觉到了异样。
红中的脸是青灰色的,就像古墓的陪葬品。
“刚去验了血,”红中的说笑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颤抖,“明天应该打靶了。”
“打靶”是里面的黑话。
还没等号子里的气氛降到冰点,虎子就迎上来。
“红中哥,人生就是走一遭,生不带来死不带去,没啥留恋的。”
红中阴鸷地说:“不留恋,那你跟我换?”
虎子反应很快,一瞬间的尴尬大约只有红中和程兵察觉到了。
“中哥,我晕血。”
所有人都在等红中的反应。
红中双肩一塌,翻身靠在墙上,哂笑起来。
气氛顿时轻松了些,所有人都哄笑着侃骂虎子。
红中的表情突然严肃。
“我是坏人,手上几条人命,活该打靶,我认。”
红中脖子上的大筋抖了抖,似乎回到了血雨腥风的从前。
“小时候被人劫道,发现谁拳头硬谁就有钱花,所以谁比我凶我就打谁,我要做那个最凶最恶的……一来二去成今天这屌样了。”
号子里没人说话,程兵刚刚拾起的地图也放在铺位旁边。
红中走到杂物柜旁边,打开柜门又关上,什么也没取,什么也没放进去,这感觉有点像人生。
他接着说:“刚才感觉,这辈子已经在我眼前划拉过了,就像只抽屉,啪一声就要关上了。低眼一看,里面全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真他妈没意思。”
他走到程兵身边,竟然直接坐在了地上,且喊了一句“兵哥”。
“兵哥,号子练眼,什么人眼前一过,我就知道是什么物变的。你跟我不一样,放在哪,都是好人。你面子是囚犯,里子还是个警察。你答应的事,一定会办。”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程兵知道,他这么做,不是单纯有求于人,还给足了程兵面子——这个动作一做出来,不管再来多么凶神恶煞的嫌犯,程兵都是唯一的号头。
这是红中给程兵递交的投名状。
程兵嗓子一紧,不假思索道:“说吧,什么事。”
“我给我娘留了包东西,帮我带给她。”
“好。”
男人间的承诺不在于承诺说出的一瞬间,而是之前每时每刻积攒的点点滴滴,有句俗语说——水里无鱼,事(市)儿上见。
红中握住程兵的手,感激地拍了两下,恰好是又能交心又不会引起反感的程度。
“多谢。”
接着,红中走来走去,一会儿敲敲这儿,一会儿摸摸那儿,嘴上却一直没闲着。
“我爹走后,我的事一直瞒着我娘,她到现在都还以为我在广州做生意。”
“我死了,也不知她会怎么样?”
说到这儿,红中恰好来到铁窗旁,他往窗外看了看,发出了一声和他极其不匹配的呜咽。
这一刻,他是一个人。
程兵狠狠眨了一下眼睛,把即将外放的情绪全都憋了回去。
最后,他说了一句没头没尾的话。
“希望你看到的也是三十四颗星星。”
这一夜就跟程兵到来的第一夜一样,没人睡着,也没人做出格的举动,大家都躺在床铺上,但程兵感受得到,每个人的心都围在红中周围。
有那么一两个瞬间,程兵也想把自己拉回到正常的思维逻辑里——一个死刑犯,最不需要的就是刑警的同情和共情。
可惜,号子里没有思维,也没有逻辑。
窗外刚有点泛白,三拨人依次走进来,一拨人给红中做最后的检查,一拨人带来整洁全新的衣裤给红中换上,最后一拨人按照红中的需求,带来了一大盘肘子肉。
红中如刺秦失败的荆轲一般,箕踞以骂曰:“狗日的,半块肉就顶了。你们替我多吃点。”
话音未落,铁门打开,李管教探出头:“刘中,到点了。”
两名武警接踵走入号子。
红中平静地站了起来。武警架住他,朝门外走去。
跟想象中的死刑犯不同,红中脚步铿锵,一步都没软,直到他觉得脚边有点异常。
低头一看,阿哲将两块布塞在了红中脚踝被铰链长期困锁的伤口旁。
红中顿时瘫如烂泥。
“兄弟,对不住啦。”
武警很人道主义地等他恢复过来,他恶狠狠抹了一把脸,像是在跟自己的一辈子较劲。他环顾一圈,倒数第三个看向虎子,倒数第二个看向阿哲,最后一个看向程兵。
“兄弟们,先走一步。”
……
下午放风的时候,程兵刚刚结束了跟一名嫌犯的对话,收集到了很重要的线索,正独自倚靠墙边,细致咂摸时,阿哲又凑过来。
“兵哥,你听到没?我感觉我听到中哥那声枪响了。”
程兵无奈地摇了摇头,心说那地方离这儿跨了半个市,能听到就怪了,不过他没说出来,反而问道:“明早九点就走?”
“嗯。判了,五年,不长不短。”
程兵没再继续说教:“挺好。我也快判了。”
阿哲突然变得泪眼婆娑:“兵哥,咱俩应该不会分到一个监狱,以后再见你就难了。”
“见,也别在这样的地方见。”
顺着程兵的目光,阿哲也望起那蔚蓝深邃的天空。
“兵哥,一直想问,当初你为什么当警察?”
“小时候,有次和我爸上街,经过一个熟食店,橱窗里都是烧鸡肘子火腿肠什么的,我饿,就问我爸,为什么不能砸开玻璃把这些拿出来吃?我爸说这世界是有规矩的,不守规矩就会受罚……我那天发现自己有些不受控的东西,我怕自己有天成了个坏规矩的……”
阿哲突然一个趔趄,好不容易稳住身形,一脸难以置信地看着程兵。
程兵释然地拍了拍阿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