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恐]亲爱的莱斯特_分卷阅读_31

  即便知道今天一别,可能再也没有相见的机会了。但她走的毫不留恋,我也简单地收拾了下行李后,就踏上了回乡的路程。阿黛要和她的同类生活在一起,而我,也要在漫长的岁月中,等待与家人团聚的那一天。
  原本的我,是打算在报复完白女巫之后再踏上回乡的路的。或许还是和计划里一样,和莱斯特一起离开。
  可现在,我改变了主意。那是我一个人的家乡,和莱斯特无关。
  他那样的人,随性而追求一切新鲜刺激的东西。在我们无比漫长的岁月里,他迟早会厌恶我。只是时间而已。而我很清楚自己,我是一个一旦认真就变得固执的人,如果漫长的岁月里习惯了他的陪伴,等他有朝一日撇开我离去,我会无法面对独自一人的生活。
  ——曾经的我对他敬而远之,当他强行将我们的命运交织在一起,我试图过逃离,那个时候我是真的厌恶他啊。但后来,我却在点点滴滴的相处中,对他生出了依赖感。一起离开新奥尔良?一开始是我诓他的话,后来,我渐渐地就认真了。将他算入了我人生计划的一部分。
  这样的依赖,不应该放任下去。
  1790年的6月,我站在开往荷兰的游轮上,看着密西西河的码头渐渐变成一个黑点。我想起了很多人,但大部分都只剩下了零零碎碎的画面。
  最后浮现在脑海中的依旧是莱斯特·德·莱昂科特。
  我穿越了一个多世纪,躲过了许多的困难和险阻,终于在1920年,踏上了祖国的黄土地。一战的爆发是我返回祖国的最大险阻,即便逐渐有了汽车和飞机这些代步工具,也无法加快我的速度。在漫长的岁月里,我有时候躺在无人的旷野里,心里空荡荡一片,最后在记忆最深处挖掘到了家的温暖,便重新振作起来,睡意全无,然后在广袤的草地上奔跑,一直跑到朝阳升起,或阴雨绵绵。
  我将身上的金子兑换,买了几套漂亮的旗袍。这个动荡的、各种文化碰撞的年代。我不爱那洋装,偏好这端庄的旗袍。我绾着发,簪着碧玉,穿着丁香色的旗袍,踩着镶水晶的高跟鞋。从西北一路往东南行去。
  刚刚踏进文县那天,天气极好。赶路的时候我不穿那些漂亮的旗袍,而是换上舒适宽大的男装。我压低了帽檐,进入茶楼避一避正午的日头。茶楼内客人不多,只坐着一个穿着丝绸长袍的富家公子,他一面逗弄着鸟笼里的鹦鹉,一面还哼着几句——“祥云冉冉婆罗天……离却了种香国遍历大千。诸世界好一似轻烟过眼,一霎时来到了毕钵岩前……”
  “……少爷,少爷!老爷让您赶紧家去!”
  “你怎么来了?又出什么事了?”被打断兴致的公子哥显然很不耐烦。
  “哎哟,我的少爷哟!今日徐大帅纳三姨太,说好了,举家同去庆贺的嘛!”
  公子哥这才想起了什么也似,他立即站了起来,拿着鸟笼就和那仆从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我找到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小二依着我刚刚的吩咐端来了茶水点心。茶楼内立时就剩下了我一个客人,在得了我的打赏之后,小二便来了十二分的精神,他和我说:“姑娘是初来文县吧?”
  我点点头。耳边响起了熟悉的语言,看到的也是熟悉的人。当我踏上祖国的那一刻,我的心就沉淀了下来。若不是盘缠将罄,我或许会一路游山玩水地回广东。不知道是近乡情怯,还是因为对于现在的亲人而言,我不过是个陌生人,总之我心里很忐忑。而说是游山玩水,这样的年代,充斥着狼烟和烽火,又哪里有净土供你游玩?
  总之,我不排斥有人和我交谈。小二说那个徐大帅是管辖文县的军统大帅,今日新纳了个十八岁的新姨太,不是从偏门抬进去,却是大吹大擂,大红轿子喜喜庆庆地抬进去。许是见我听的认真,他又压低了声音与我说:“小的听说那徐大帅新近挖了个前朝的墓,不知是哪户高官显贵的,真金白银足足放了几大箱。还有一尊金灿灿的佛像,好几斤重呢!”
  盛世古董乱世金,动荡的年代里,军队以盗墓维生倒也不是奇事。我静静地听完,在茶楼坐了个把时辰,然后才起身离开。在出城前,我经过了一座大宅子。门外的两尊大石狮子系着大红绸花,红毯从屋外一直绵延到府内。朱红色的大门上方,悬着“大帅府”三个鎏金字。看这宅子的规格,不知曾经是那个皇亲的府邸,如今却被那个徐大帅霸占了。当然,这不是令我驻足的原因。
  那即便喜庆也无法掩盖住的熟悉的气息。纵然现在的我看不见它们,却能和莱斯特一样,感受到它们。我踌躇地站着,考虑要不要学一学神棍赚一些银子,但一来这是人家的大喜之日,二来我还从未做过这个的事情……
  耳边响起了马车声,以及行人的窃窃私语。
  “……洋鬼子……”
  “洋鬼子怎么来咱们文县了……”
  我循声看去,只见久违的人穿戴着西装,踏着锃亮的皮鞋,两手插在西装裤的袋子中,斜斜地靠着一辆华丽的马车,用那双阳光下泛紫变蓝的眼睛注视着我。我在那陌生又熟悉的眼神下觉得无所遁形,而这时,一个年轻男子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姑娘也是来吃流水宴的吧?赶紧进来……”
  ☆、第31章 猛鬼食人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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