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起点BOSS成为陈余一_分卷阅读_49
总监看着眼前这个英气勃勃的年轻人,陈起今年已经大三了,在半年前主动跟他们电视台联络,说想要来这边实习。
本来陈起算是这一批毕业生中很让他满意的了,都已经过了面试,只待签合同录取了,想不到突然撞上这么回事儿,总监觉得自己需要再考虑考虑是不是要录用这位年轻人了。
他迎着陈起殷切期盼的目光,微微皱起眉头:“陈起,我们电视台的风格一向都是严谨认真的,这种狗血的家庭纠纷案子我们是不会碰的——如果你连我们电视台的基本定位都没有弄清楚,我想你也不适合在我们电视台工作。”
陈起听罢着实有些着急,忍不住辩解道:“这并不是狗血的家庭纠纷,这是一场阴谋陷害,足以显示出人性有多么的丑恶,我觉得我们应该做一档专题纪录片,看看究竟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十五岁的小孩子这样残忍!”
还做专题纪录片呢,多大的脸,屁大点事儿都要给你报道,那我们电视台成什么了?总监很有几分不满,却也没有说出太难听的话来:“这不过是一次小偷小摸,还是你们自家人的事情,倒不如你们私底下协商解决。”
他对这件事儿了解不多,听陈起刚刚说的那一大通,啥啥故意安排人撞死妹妹,啥啥故意用钱包陷害哥哥,真是比三流小说还要精彩,反正总监是不相信的。
反正明天就开庭审理了,就算真的有新闻价值,等法官裁判结果出来再报道也不迟。他为人一向都很谨慎,听陈起话音被偷的钱包里面还有啥跟美国总统的合照——这就不是单纯的经济盗窃案了,总监并不打算贸然出手。
陈起碰了个软钉子,费尽口舌求了半天都没能说动总监,不过总监也没有把话给说死,同意等明天法官裁判结果出来之后,如果证明陈合确实是无罪被人冤枉的,他会安排人去做采访的。
等陈起从总监办公室出来时,忍不住长长叹了一口气,安慰自己公道自在人心,公理和正义一定可以得到伸张。
要求媒体大幅度报道的想法没有实现,但是陈起仍然没有丧气,只要录音还在他们手中握着,进而在明天的庭审中辩护得胜,那也是皆大欢喜。
陈起想到这里,脑海中幻想出了一幅厉晨一脸震惊被铐上手铐带走的场景。
他捏紧了手中录了音的手机,按捺不住胸腔中的激动,对着街道大声喊道:“等着吧,陈余一,我不会让你好过的!你做过这么多的坏事儿,我会让你遭到报应的!”
————————————————————————————————————————
按照刑事案件法院开庭审理程序,在经历了询问核定双方个人信息、法庭调查等步骤之后,就轮到了举证质证环节。
陈起迫不及待地把自己的手机高高举了起来:“我这里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原告人史朗和原告证人陈余一是蓄意陷害被告人陈合的!”
“什么?”陈家请来的律师闻言诧异地扭头看向他,压低声音问道,“你为什么没有把手头掌握的证据事先告诉我?”
“告诉你干什么,反正这个有力证据一拿出来,这场官司就能真相大白了!”陈起冲着坐在证人席上的厉晨露出一个冷笑来。
法官让人把证物呈上来,打开录音听罢,不动声色看向陈起。
陈起笑道:“您也听见了,是他亲口承认的,他是蓄意陷害合的,我弟弟是无辜的!真正应该被判有罪的是原告人和他的证人,他们这才叫妨碍司法公正!”
他是真的非常、非常期待此时的反转,更为期待的是厉晨知道自己昨天的话被录音时的反应,陈起一边说话眼睛一错不错地紧盯着厉晨——然而让他失望了,厉晨从头到尾都保持着淡淡的笑容,丝毫没有惊慌失措。
在这一瞬间,陈起莫名感觉到心中发寒发冷,这种感觉过于不祥了,他只能硬生生压下去,不安地等着法官回话。
陈家请来的律师非常气恼,小声道:“你们聘请我担任你们的刑事辩护人,就该对我有足够的信任,这么重要的证物,你应该事先跟我说的,这样我才能有所准备!”
没见过谁家打官司是这样的,旁人都是恨不得一切都让律师来插手,好确保在审理过程中占优。陈家人倒好,不仅不把他当自己人,还把他当贼一样防着,这事儿压根就没有跟他说。
陈起不是很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生气,纳闷问道:“证据都这样确凿了,你有什么还需要准备的吗?”
这真是废话,你以为有了这个这场官司就十拿九稳了吗?律师嘴唇都有些颤抖,处于对自己职业道德的尊重,还是尽心尽力地跟他解释:“这是一个很有利的证据不假,但是你这样拿出来,是不会管用的……”
陈起听得莫名其妙,正想详细追问他,却见此时法官已经跟几个陪审团讨论完毕了:“很遗憾,陈先生,你的证据不够充分,陪审团在讨论后驳回你的诉讼。”
作者有话要说:捂脸,作者是个法盲,查了查资料基本知道怎么个意思,但是过程肯定写得漏洞百出,找了几个学法律的校友问了问,也木有听得太懂,要不是大BUG求亲爱的们无视QAQ
41录音大反转
陈起和坐在被告席上的陈合对视一眼,都是大惊失色,没有料到竟然会是这样一个结果,两个人齐齐从位子上站了起来:“不可能!”
陈家请来的律师颇感无地自容地低头叹了一口气:“如果你们早就告诉了我打算拿这份录音来做证据,我会建议你们另外请私家侦探来调查原告证人,这样对你们会更加有利……”
本来是一张王牌,打出来时竟然臭成这样了,他是真的非常无奈。本来以为不过是一出再简单不过的偷窃官司,不过因为涉案金额比较大,他需要做的就是得想办法说动法官把被告人轻判,没想到最后闹成这样。
法官给陈起解释道:“有证据不事先通知法庭,我们有权判定为无效。还有,录音确实是证据,但是录音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证据,还需要有其他证据,仅凭一份录音带,我们不能够定罪——请原告证人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