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食为天

  前来领头一人,就是刚才站在食为天三楼讲话之人,那个大腹便便的胖子,他是这间食为天分店的老板,名叫巩祥,而跟在他身边的是一名中年男子,面貌普通,但却流露出不一样的傲气,这是食为天的大堂主管。
  食为天这家酒楼,放在二十一世纪就是知名度和客源度放大无数倍的kfc,所有城市都有,地位崇高,能成为这么一间酒楼的高管,哪怕只是一家分店,这也足以让人自傲了,每月的工钱比二等宗门弟子的修炼资源还要高些,当真是羡煞旁人。
  两人直接朝客栈内走来。
  “欢迎光临,打尖还是住店?”陆程询问。
  可进来的两人压根没有理他,进门后便开始朝四周打量起来。
  “老板,我觉得不错,这间小店后面还被围墙围住,面积很大。”
  “嗯。”巩祥点了点头,“这地段不错,开这间小店,可惜了。”
  “没什么可惜的,因为马上就会火起来。”这名高管先是谄媚的对巩祥笑了一下,随后一脸傲气的对着陆程,随手丢出几块银子,大约有二十多两的样子,“我们是食为天的,现在这是我们的了,你可以收拾收拾东西走人。”
  他很高傲,说完连看都不看陆程一眼,仿佛多看一眼都会有损自己身份一样。
  陆程看明白了,这两个人就是来装逼的。
  “滚。”
  他轻吐道。
  滚?
  陆程的话让这两个从食为天走来的人勃然大怒,不论在什么地方,他食为天都是受人尊敬,这种收购别人店面的事也不是一次了,二十多两银子,足够把这间小店买下来还有富足,平常人看到是他食为天来收购,别说这种小店了,就是那种几百平米的大店也没有一个敢拒绝的。
  “你说什么?”中年男子眉毛一横。
  “让你们滚,没听清楚?”
  “放肆!”巩祥一喝,脸上的肥肉都在抖动,“你可知道我是谁?”
  “管你是谁,你要不滚,别怪我帮你。”陆程提起石凳就站了起来。
  这显然就是一言不合打算动手了。
  看陆程这模样,巩祥和中年男子都有些发虚,他们平时锦衣玉食的,更是不加锻炼,再看陆程则不一样,正值青壮年,那石凳明显不轻,可却被他轻松提在手上,这要打起来,巩祥和中年男子心中都没底。
  再者,这两人自诩身份尊贵,不想与一个穷鬼发生什么肢体冲突,在他们心里,就算把这个青年打死,自己稍微受一点伤都是亏的。
  “好,你很狂妄,不要后悔,我们走!”巩祥放了句狠话,说完就扭头走出,中年男子也是。
  “你等着,有种别跑。”
  对此,陆程就是呵呵两声,重新坐了下来。
  巩祥和中年男子一路跑到食为天中,很快,数名身材强壮的男子便气势汹汹的从食为天内走出,直奔客栈而来,每个人手上都还拿着棍棒和菜刀一类的东西,这些都是食为天请来的打手。
  “小跑堂的,别愣了,有人来找事。”陆程很轻松的招呼一声。
  萧若这两天也不知道怎么了,坐在那里一直都不说话,看上去心情很差。
  此时这些气势汹汹而来的壮汉好像成为了她的宣泄口一般,刚刚踏出客栈门,铺天盖地的灵气涌出,萧若连话都没说,直接动手。
  这些壮汉打手都是普通人,怎么可能是萧若的对手,一秒不到就全都被隔空拍翻。
  “修……修士!”
  一人大惊。
  “滚!”萧若不留情面,“再敢找事,死!”
  她气机释放,让这些壮汉心都在打颤,都来不及从地上翻起就连滚带爬的回到食为天内。
  在这个世界,修士和凡人的地位那就是天地之隔。
  食为天中,巩祥和中年修士都站在三楼的护栏旁,他们正等着看到对面这间小店被拆的样子,可没想到刚刚在客栈中坐着的那名白衣女子竟然是修士。
  “难怪敢这么狂妄,原来是有修士撑腰,可这就是你的资本了么?敢惹我们食为天,在这东洲还没人!”
  巩祥脸色铁青的冷哼道,但并不是无的放矢。
  食为天,作为整个东洲的连锁酒楼,其幕后大老板就是个强大至极的修士,并且,东洲门派林立,其中有太多宗门掌教和弟子成为了食为天的忠实客户,甚至和一些分店的老板都关系莫逆,相信只要一句话,这些弟子掌教都愿意为食为天出头。
  而且最重要的是,如果他食为天真掀起什么事来,也绝对没人敢管,因为在那夏国皇都的总店里,属于东洲霸主的流云宗三长老就是常客,并曾经出言,如果有人得罪食为天,就是得罪他,光这一句话,更是让食为天有了不可动摇的地位。
  如今面对一间小店,纵然有修士如何,巩祥虽然吃了个亏,但也不怕。
  真要打,你这小店还不够我塞牙缝的!
  巩祥对身旁的中年男子道:“传出消息去,就说有人挑衅我食为天,并且仗着自己有修士撑腰就对我们大打出手!”
  “明白!”
  坐在客栈中的云雷看着这一幕,无奈摇头,“这食为天有些太张狂了,以为自己是什么?”
  陆程没有接他话茬,重新坐在门口,脑子里想的却是萧若刚刚的表现,这上来就动手,并且说出再敢找事就死的话,与她的性格完全不符。
  “这小妮子,脑子里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此时,一辆马车从远处而来,进入废城当中。
  这马车远远而来,便吸引着所有人的注意,不管是男是女,是老是少,在看到马车的第一眼,全都倒吸一口冷气,并且发出惊呼。
  只因,这马车太过豪华。
  先说拉车骏马,枣红的毛发柔顺光泽,其头细颈高,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盈,拉车时,此马不见一点费力,足以证明其力量够大,从远处而来时速度极快,根据这些可以判断出,这是一匹汗血宝马。
  这种汗血宝马最快速度能在三个月内跑完四千多公里,价值不菲,在东洲,哪怕皇朝内都没有这么一匹骏马。
  往后看,这马与马车之间竟然是用金丝编制的绳线相连,马车更是通体为黄金铸造,哪怕车轮也是如此,每行进一米,都会有金沙掉下,这些金沙若被收集起来,可让一个穷困潦倒之人瞬间变成富豪,可马车主人却丝毫不在意。
  马车停在街道上,车帘掀开,很多人都注视着这里,想知道到里面到底坐的是个什么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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