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 番外一百三十六 浮云残月

  天云寨正中的洞窟,深度绵延百米,宽数十米,两侧的刀斧伤痕层层叠叠,一看便知这里是刚刚开凿成的,百米长的地面,松松软软,各种兽皮被缝制在一起,形成长长的混色毛地毯,在火把的映射下颇为壮观。
  宁长天走在青年寨主身后,心道:“难怪山林中连野鸡都猎不到,原来全成了他家的装饰品。”
  悉悉索索的脚步声渐渐听不清,山腹中哗啦啦的水流声飞入耳廓,宁长天忍不住开口问道:“难道这是鹿儿泉的源头?”
  青年寨主惊讶道:“鹿儿泉?你说的是鹿鸣村的那七口灵泉?”
  他心中正想着身后这位乳臭未干的小子,不知怎样将洪健蛊惑,打定主意试试他的身手。
  灵泉?宁长天第二次听到这两个字,上一次是女神仙,这一次是寨主,特别是津水帮对鹿儿泉虎视眈眈,据为己有。他喝这泉水长大,从未感到任何异常,想不明白为什么被他们称作灵泉。
  “是。”宁长天简单答道。
  大厅中,巨幅白袍将军画像英姿挺拔,气势非凡,一旁的天云二字映入眼中,不过最吸引他的却是大厅正中长桌上摆放着各种肉食,水果,美食。
  洪健正与青年寨主讲事情的来龙去脉。
  宁长天再也忍不住,抄起一只羊腿啃了起来。
  众人人目瞪口呆的看着宁长天,心道:“这小子是饿死鬼转世么?寨主还未下令开席他就敢这样。”只是见寨主都没说什么,众人也就不在意了。
  众人按座次坐定,大厅中安静下来,只听见宁长天在那里啃肉喝酒的声音。
  青年寨主看他吃的起劲,朝一旁的灰衣老者点点头,灰衣老者站起来,朝宁长天说道:“小兄弟,看剑。”
  剑上一侧虎齿倒刺,剑尖寒光直逼宁长天拿着羊腿的右手,宁长天头也不抬,右手往后一扯,身体未动,剑尖停在他的喉咙上。
  “不过如此。老三,他算什么绝世高手,若不是我留手,哼哼。”灰衣老者朝洪健与青年寨主众人看了一眼,才发现众人的眼睛静止在他的胸前。
  灰衣老者低头一看,那灰衣上九个污渍格外现眼!若不是羊腿,而是破镜剑出鞘,他身上可就是多了九个窟窿。
  “打扰小爷吃东西可不是什么好玩的。”宁长天冷冷道。
  灰衣老者默默不语,败了就是败了,惨败。他哪里知道,宁长天修的是非人世间存在的剑灵入体术,比他们这群武者高的已不是一两个层次。
  “他太快了,他只有剑招,一丝剑意,没有剑气,我输在哪?我输在哪?难道是传说中的竹海剑宗的弟子,世上不会有比竹海剑宗能更快的剑了?”
  “名传中山天行宫,气合万里破高穹;
  不知竹海隐剑时,寒光一闪碎千城。”
  天行剑宫、竹海剑宗,一北一南,本是同宗,创派祖师乃师兄弟,二人各修剑气、剑法,不知为何分道扬镳,开创了两大剑宗。只是竹海剑宗百年前,已经隐退消失,再没有人找得到,反倒是天行剑宫名头越来越响。
  “二叔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败了,天云军中第一剑道高手,鬼剑宗的记名弟子只在一合就败了。”不用过多的语言,这样的时代,强者就是可以说服一切的理由,死一两个手下,换来一个高手,相当合算的买卖,青年寨主就是这么认为的。
  宁长天的一招,令众人心服口服,没人敢看不起他,青年寨主也不敢怠慢,正是用人之际,更要虚怀纳士。“小兄弟可愿坐我天云寨的一把交椅?”
  “好,”宁长天答的利落,接着又道:“不过我可是人们口中的煞星,你们就不怕我将你们克死?”
  这么多年来除了李存香,几乎没有人拿他当作朋友、亲人看待。从进了寨子那一刻,看到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自己颇有感触,不禁想到了养母李存香,自己想要对付津水帮,若是加上他们便能多一筹的胜算,心中已打定了入伙的主意。
  “生死由命,哪有被克死一说!那你就坐……”
  “我坐最后一位,还有我不管寨中杂事,只要让我吃饱喝足就行。”宁长天还未等寨主说完,便将话截了下来。
  “好,就依宁兄弟,那就是天云寨的九当家。”寨主说道。
  众人也统统松了一口气,自己辛辛苦苦用命挣来的位子,若随随便便就被人顶了去,岂不窝囊!各人心中对宁长天的做法赞叹不已。
  座次既定,众人饮宴。
  不知谁提起了津水帮,仇恨与酒意在众人中快速蔓延开来,这个酒宴本来是给那群死去的寨民准备的,现在便宜了宁长天。
  醉者皆醉,醒着独醒。
  终于吃了一顿饱饭,重要的是他是有组织的人了,他的羊腿破剑,已传遍了寨中,寨民如获至宝,亲切的称他为九爷。
  刚开挖的洞窟中住了几天,总是无所事事,心神不宁,无法安心练剑,白骨书魂也是莫名的兴奋,不时的催促他去鹿儿泉,一种预感越来越明显。
  夜晚,星光熠熠,九洞灯火渐灭,十几名寨民轮番巡夜,守卫天云的安定。
  宁长天饱餐一顿后,告别寨主与洪健等人,扛着破镜剑,在朦胧的夜色中独自往鹿鸣村赶去。
  很快,鹿儿泉出现在他的面前。
  只见鹿儿泉七星排位,与空中北斗七星颗颗对应,泉口散发着清纯的气息。
  宁长天走到一口泉旁,用双手捧起泉水,咕嘟嘟咽了下去,甘甜和不可言语的的清爽一起袭来,他觉得自己的全身都在融化,与曾经喝的泉水略有不同,他却不知道有什么不同。
  白骨从他衣服中飞出,在各个泉口处停留,在吸收着什么?
  “愣着干什么,喝那口泉水。”白骨化出一条手臂指了指离宁长天最近的灵泉说道:“这是你的机缘。”
  白骨书魂的催促,他身体中剑灵面对泉水也显露着饥渴意念。宁长天再也控制不住自己,往口中狂灌,清爽、舒适、疼痛、骨头脆响、皮肤脆裂,接踵而至,他的身体在变化生长,饥渴干让他控制不住自己的身体,一头扎进泉水中,只觉得自己的呼吸都停滞了。
  “要淹死在泉水里么?我还要成为武林第一,我还要修仙,还要报答娘的养育之恩。”他脑中想着自己的理想,泉水疯狂的灌入他的耳鼻口中,意识消失了。
  剑灵,绝不会顾忌寄体的存亡,身体不够强大,他自然可以弃之不用,他没有善恶,更不会有怜悯,你强,他认你为主,你弱,那就被他控制,或者他逃离,他仅仅追求的是力量,怎么会放弃这吸收天地灵气精华的机会,逃离宁长天这个寄体,逃离这个他认为的弱者。
  剑灵疯狂的吸收灵气,每吸入一分,他的力量就强一分,直至自己强到可以逃脱或抢占这个身体。宁长天昏迷着,只感觉身体中的灵气乱窜无法压制,皮肤都要爆裂,胸前的玉佩透出一片蓝光,直直射向这口泉对应的星辰。
  蓝光化作乌云,隔绝星辰与泉水的联系。
  在灵泉上空漂浮静止的书魂见到蓝光,慌忙停止吸收灵气,附入宁长天的身体,将剑灵的戾气压制,消耗了片刻才将宁长天身体中一片激荡的乱流变成了一股清溪。
  片刻,乌云遮住了天空中的七颗星辰,泉口的气息渐渐消散,夜变的更黑了。
  宁长天被疼痛折磨后缓缓醒来,他不知道为什么,他在这里长大,泉水喝了十多年,从未出过这样的事。
  白骨书魂缓缓道:“平常人只能强身健骨,只有修行者才能感受到这灵泉的好处,不过这只是九牛一毛,只有初登修行道的人才会稀罕。你还没迈入门槛,不过剑灵之体就不一样了,也就是说你的身体现在不过就是一个水缸,只能存水,却运用不了。”
  宁长天想起鹿鸣村百岁以上的老人颇多,看来都是喝这泉水的功劳。
  “那剑灵能用么?”
  “不能,吸收灵气是他的本能,我受禁在白骨中,暂时也不能用。几只野鹿本想想要靠近灵泉,看到有人在那里自言自语,便踌躇不前,悄然等待。
  宁长天的皮肤灼痛欲裂,咬着牙晃晃悠悠站起来,身体在吸收灵气不断的变化长大。
  白骨再次说道:“看到了吧,这就是灵泉的功效。”
  乌云散去,七星再一次照亮灵泉。白骨不再理他,径自去吸收灵气。
  宁长天向水面看去,一张陌生的脸出现在眼前。仔细一瞧,不是自己又是谁?稚嫩悄然脱去,这张脸棱角分明,配上五官,俊朗非凡。皮肤依然黝黑,摸了摸手臂,撕裂的薄衫下结实的肌肉勾勒出块状的线条。
  “好俊的脸!好精壮的身体。”宁长天沉浸在那张俊朗的脸上,还不知道长高的不止是自己的身体,还有被剑灵吸收后残留的精纯之气,片片散落在他的腹中乃至整个身体中。
  饱满的喉结,微微蠕动,宁长天摸摸了,空灵的声音在空气中颤抖:“我终于不再是那个被人叫做狼崽子的孩子了。”
  火光起,正是鹿鸣村的方向。
  “无论能不能找到,男的杀光,女的、孩子献给总舵!”声音传来,宁长天听的清清楚楚,朝鹿鸣村看去。
  人影晃动,刀光剑影在烈火的照耀下更加明亮,瞬间盖过了七星的星芒,一群莽撞大汉正在鹿鸣村烧杀抢掠。
  “狗头?津水帮?难怪今天灵泉无人守卫。”这群人的衣服正是和双瘸衣袍前画的青色狗头一个模样,黑、黄、青、灰,可知他们职位有序,等级分明。
  “这么远能听的这么清楚,看的这么清楚?这是奇了。”宁长天的眼力、耳力在饮用灵泉后提高的一个层次。
  不再纠结,看了盘旋在泉眼上方的书魂一眼,书魂似乎毫无察觉身体之外发生的一切,入定修行。
  “我要去救我娘。”无论村民对自己态度如何,毕竟都是熟人,何况自己的养母还在村里。
  “有近一流的高手,你要小心些。”白骨的声音直接传入他的耳中。
  “娘,你可不要有事儿,我来了。”提起竖在一旁的破镜剑,朝村口奔去。
  转眼间,掠过自己家已经被烧毁的两间破房,他更加焦急,这群人可能是冲他来的,那他的养母岂不是更加危险。
  尸体横陈,哭声惨绝。
  村中间的广场上,围了百余口手持刀剑的帮众。
  “把王不二那个叛徒、李存香、宁长天交出来!”白色狗头帽正是狂犬堂堂主朱勇清。
  “不知道、真不知道他们在哪?”
  “无论男女,叛徒的家人都要死。”朱勇清手起刀落,一颗人头滚在地上打转儿。
  “还好,娘没被抓住。”宁长天悄然藏在广场一边儿的角落里,在跪伏的人群中搜寻。
  一颗颗人头落地,鹿鸣村的王姓家族就这样被覆灭,宁长天心道:“恶有恶报,王家耀武扬威,欺人太甚,引恶人进村,自作孽,真是活该。”
  “是舅舅。”被绑的那人群中,有一张熟悉的脸格外清晰,每当家里断粮,逢年过节,家中最艰难的时候院子里总会出现一些粮食猪肉。他知道,即使舅舅再讨厌自己,也不会苦了自己的养母,他的亲妹妹。
  刀起。
  “宁长天你个小畜生,煞星,你这个害你娘还不够,还将我们李家都害了。”李家主仰天大喊一声,引起一片哭声。
  舅舅骂的就是他,他不禁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煞星,给整个村庄带来这场屠杀,他下定了决心,“救、一定要救,别人可以不管,李家人不能不管。”
  “还不说?那你就去死吧!”朱勇清的刀快,宁长天的剑更快。
  刀落,剑飞出,铛,相互碰撞,火花溅出,长剑已将长刀拨开。
  “我就是宁长天。”火光映照,英姿挺拔的少年已用最快的速度飞奔到舅舅的身前,捡起破镜剑。
  李员外看了一眼来人,心道:“不是宁长天,这人是谁?为什么要救我?为什么要冒充那个煞星?”
  “小伙子,你别多事,快走吧。”李家主不想连累他人,说道。
  “舅舅,真是天儿,我娘呢?”宁长天头也不回对李员外说道,双眼紧紧盯着朱勇清。
  李员外不再答话,希望这个少年能解救自己的族人,但又对少年没有把握,叹道:“听天由命吧!”
  朱勇清也摸不着头脑,以他的消息宁长天还是个稚嫩的孩子,显然不可能是面前的这个衣服破烂的少年,消息错了,还是这个人冒充,但是谁会送死,斜眼看看身旁的黑衣男子,仿佛再问:“是他么?”
  黑衣男子满脸惊愕的摇摇头。
  “多管闲事,你找死。”
  朱勇清的獒刀刚刚饱饮了鲜血,两只雕刻的铜环如同獒眼泛着红光。獒刀,狂犬堂堂主身份的象征,修炼獒刀刀法更能突破一流高手的界限,只是朱勇清资质平平,发挥不出獒刀的应有实力,使得狂犬堂沦为津水帮十二堂的下四堂。
  獒刀鲜血四溅,撩起一阵腥风,腥风旋转,形成小小的刀锋漩涡,将宁长天的身体往刀尖上吸去。宁长天没想到这把獒刀威力如此之大,若是自己身体没有长大,恐怕现在已被獒刀漩涡所伤。
  宁长天心道:“白骨说他是一流高手,我倒要试试自己的实力,打败他需要几招?”
  腥风漩涡,狂犬疯毒,朱勇清直接使出两个杀招,他知道对方轻易将自己的獒刀弹开,实力绝不再自己之下。
  只见周围的人闻到腥风,稀稀拉拉倒在地上,浑身抽搐。
  破镜剑进入漩涡,宁长天顿然感觉到强大的吸力,将破镜剑贴向刀身。
  他没倒,中犬毒的人即使不倒地抽风,也得全身无力,朱勇清心中慌乱:“他只是一个村夫,这不可能?”他哪里知道,宁长天刚刚饱饮灵泉,增益了体质,岂是犬毒能伤。
  “哼,班门弄斧。”
  朱勇清怒道:“小子还在我面前装大,磕头大爷饶你不死!”刚刚说完,两个膝盖一痛,站立不住,跪倒在地,眨眼间已中了两剑。
  “认输,磕头?老子不饶你!”宁长天将破镜剑划向朱勇清的右手,腕断刀落,又骂道“奶奶的,刀不错,可惜老子不用刀。”
  “还不上?”朱勇清痛的哇哇叫,自己一招失利,惊得一群帮众呆若木鸡,
  众人听到命令才反应过来,一拥而上。
  “今天就灭了你们狂犬堂。”宁长天一剑刺穿朱勇清的咽喉,他身后的黑衣人飞身就走,自己已被众人围住,无法追逐。
  “轻功,又是轻功。”
  围在周围的上百人,已将自己困在这里,鲜血的味道,让他再一次疯狂。
  杀杀杀。
  帮众见到疯魔一般的宁长天,已无斗志,纷纷逃命。
  “恶人一个不能留。”这是剑灵赋予他的杀心。
  宁长天想到了灵泉旁的白骨,大喊一声:“快来。”白骨飞来,毫不留情的追杀向四方逃命的帮众。
  宁长天越战越勇,或者说是疯狂的屠戮,一群没有斗志的帮众喽啰,岂是他的对手。不过片刻,断臂残尸散落一地,整个狂犬堂,百余性命,顷刻间化为乌有。
  他也变得越来越平静。
  跑掉一个黑衣人,追,自己没有轻功,不追,恐怕津水帮再一次报复。
  这才在成堆的尸体上搜刮一番,经搜刮处上千两银子:“哈哈,发财了。”
  他捡起那把獒刀,左看右看,“不错,应该能卖个好价钱。”
  广场的边缘,几辆马车上已装狂犬堂搜刮的金银珠宝,让宁长天顿时犯了难,据为己有,自己却没有府邸,不据为己有,那可是大笔的财富。拍拍自己的脑门,道:“我怎么忘了天云寨?”
  “你真是天儿?”李员外醒来,低声的叫了一声。
  “舅舅,我真是天儿。”
  李员外看着这张黝黑的脸,像极了宁长天,心中无比的惊恐道:“这怎么可能?这才几天不见你就长这么大了?你难道是妖怪?”
  宁长天嘿嘿一笑,不答他的话,问道:“我娘呢?”
  “我真不知道。”
  宁长天不再问,知道津水帮一定会来报仇,让他带着族人去天云寨避难。
  李员外也没有办法,招呼着幸存的李氏族人,村民带着粮食,财宝前往天云寨。天云寨内灯火不灭,热闹非凡,天云寨主谢灵锋听闻宁长天一举灭掉狂犬堂,又不费吹灰之力把自己想要吞并的鹿鸣村迁来,还带来财宝颇多,最重要的是从此以后灵泉便是天云寨所有,有的是时间参悟灵泉的秘密,心中高兴,对宁长天更是佩服。
  将鹿鸣村民安置妥当后,宁长天没有逗留,他的样貌大变,众人惊奇,谢灵锋猜测是灵泉的功效,只是他没有解释缘由,他不想说,谢灵锋也无法追问。
  宁长天心中有所牵挂,这次回去,没有找到李存香,没有找到陪自己长大的李蛋蛋,找到还在灵泉旁修炼的白骨,再一次回到鹿鸣村。
  短短几日,物是人非!
  曾经的家,已被焚毁,一把长刀在土炕里掩埋。院落中,土墙上一片焦黑,山风微动,焦臭和血腥的味道从村中吹出,宁长天没留意,深深的吸了一口,顿时一阵干呕。
  宁长天收拾一番,已经不可能回复原样,叹道:“就这样吧!”
  宁长天跪下,朝李存香的房间磕了几个头。
  “娘,你到底去哪了?”
  几声犬吠在院外响起。
  大狗双眼盯着宁长天,眼前的人似是不识,却又是熟悉的味道。
  “李蛋蛋,你还活着,快过来。”宁长天没有想到,与他朝夕相伴的李蛋蛋还活着。
  呜呜,大狗低鸣,它确定他就是主人,摇着尾巴,向他扑去。
  一人一狗相拥,宁长天眼角湿润,说道:“跟我闯荡江湖吧!”
  李蛋蛋不知他在说什么,拼命地摇着尾巴,舌头胡乱的舔着,以示亲密。
  “走吧,我们去闯荡江湖,我们一起去看看山外面的世界。”
  原来的那件旧衣,由于身体的变化小了许多,已被撑破,他舍不得扔,这是李存香为他做的衣服,他赤着上半身,将衣服系在腰间,找了一缕黄草绳将一夜生长的长发束起。他喜欢这样无拘无束的装扮,在已经破碎的瓦缸的水面上照了照,自言自语道:“还算看的过去。”
  破镜剑拿在手中,朱勇清的獒刀、双瘸的长刀、搜刮来的千余银两和舅舅给的麻布长袍,包裹在一起绑在背上,带上李蛋蛋朝门外走去,看上去更像是一个无家可归的浪人。
  “明天,去找娘,去复仇,去未知的世界,去天行剑宫,修成神仙!”这一切浮现在宁长天脑中。
  未来的路很长,他根本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去哪?”
  休息了半夜,已快到黎明,黑暗渐渐笼罩。
  宁长天早起练习剑法,断断续续的恐怖的叫声从村中传来。
  “呜呜!哒哒!”
  恐怖的声音在黑暗中异常刺耳,李蛋蛋夹起尾巴,低呜几声,身体颤抖,钻进一堆柴禾中。
  “你的胆子真小,咱们去看看,没准儿还有活人。”宁长天嘲笑着将李蛋蛋拉了出来。
  宁长天握着长剑,向村内走去,一路上,直至他大开杀戒的广场上,数百人的尸体不见了,除了打斗的痕迹,连血渍都看不到一摊,心道:“不对,尸体去哪了?难道舅舅他们来收尸,这不可能,他这里是从天云寨进村的必经之路,有人来他不可能不知道。”
  即使山里的野兽进村吃人,也不可能吃的这么干净,宁长天想着,突然发现夜色中出现了一丝白光,似乎是在移动,离他越来越远,哀嚎声正是从那里传来。
  那是一条绝路,通往村中的埋骨之地,路的尽头是垂直高耸的崖壁。李蛋蛋也看见了白光,叼住宁长天的裤腿往回拉,如果它会说话,肯定要告诉主人不要去。
  宁长天对未知的事物充满了好奇,他想问白骨,只是白骨没有丝毫动静,想必是在修炼,再也顾不上其他追了上去,李蛋蛋只好紧紧跟随,做好了随时逃跑的准备。
  白光星星点点,缓缓移动,宁长天离白光越来越近,极好的目力终于看清楚了,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一具具露出骨头的尸体燃烧着白色微光,排成整齐的队列,脚步轻盈,没发出一丝声音,往路得尽头走去。
  熟悉的、陌生的面孔,这群人正是鹿鸣村遇难的村民和狂犬堂的帮众,他们没有人指引,只是一个挨一个的走着。
  尸体自己会走路,宁长天不想相信但又不能不信,也就几日间,他见识到许多自己不敢相信的事情,没见过不一定不存在,神仙、妖魔、鬼怪与人类共同生活在一个世界里。
  行尸走肉,也没有不可能。
  宁长天悄悄的跟在群尸的后面,不敢弄出一丝声响,李蛋蛋早已挪不动一步,窝在一旁静静的看着主人,浑身发抖,它害怕,怕惊醒了那群沉睡般的行尸。
  “难道他们要自己把自己埋进村北的坟地。”宁长天胡乱的猜测。
  包裹中修炼白骨书魂也感觉到了一丝鬼气威胁,对她来说这算不得什么,未放在心上。
  崖壁上一抹白光亮起,格外刺眼,那群尸体似乎受到了驱逐,速度快了起来,身上的火光逐渐变得暗淡!
  嘭、啪!
  一具尸体的白光熄灭,刹那间化成飞灰,紧接着又有几具尸体消失了。
  不知何时崖壁上开出了一个石门,越来越近,那群尸体烦躁起来,争先恐后往门中冲去。
  “是鬼门吗?通往冥界的鬼门?不会那么倒霉吧?今天不是十五,为什么会有鬼门开启?”宁长天脑中充满了疑问!
  天色渐渐亮了起来,尸体全部消失了,崖壁上的大门渐渐缩小!
  汪汪!
  李蛋蛋见天色已亮,尸体消失,胆怯也随之飞散,叫了一声。
  叫声响过,崖壁上渐渐消失的大门顿然停住,宁长天看到门中露出了一个巨大的头颅,头上一根弯角旁盘坐着两个如同尸体的孩童。
  那头颅的两只大眼射出一道与那些尸体一样的白光,只是在初升的朝阳下已然如同萤火,口中滴出的唾液,流在尖尖的下巴上。
  口中说着:“吃、吃。”
  李蛋蛋哪里见过这样的庞然大物,萤火般的白光摄入李蛋蛋双眼,本来吓呆了的李蛋蛋朝着那怪物走去。
  “天道变,异魔出。”白骨书魂已飞出轻轻说道。
  “异魔?”宁长天根本就不知道白骨已经醒来,脱口道。
  “非人非妖,似鬼似魔,其实就只是一只被这片坟地的漫天尸气催生的小鬼魔而已,现在到了白天,他的实力不过也就能发挥一成,最厉害的幻术都无法施展,哼哼,你再不出手,那只胆小的土狗就被吃了。”
  白骨书魂说完飘到一旁,既要看看这鬼魔的实力,也要保证宁长天的安全。
  宁长天这才注意到,李蛋蛋的行动缓慢,已经接近崖壁上的巨口,快要成为那张开腥臭大口的怪物的腹中物了。
  “李蛋蛋,回来。”宁长天自然舍不得这只陪他多年的大狗,以最快的速度追向李蛋蛋,扯住它的尾巴,大狗吃痛,顿然清醒,看到巨头,嗷呜一声,反身就跑。
  “咦?”
  “嘻嘻!”
  “哈哈!”
  三种声音同时响起,巨头的惊讶、童男童女的兴奋。
  “活人,不敢吃,不敢吃。”巨头似是害怕说道。
  “吃,他就一个人,有我们在,不要怕。”童男童女同时鼓励道。
  “我不要。”说完崖壁上的巨门慢慢关闭。
  “吃,一定要吃!”三个声音在争吵。
  现在的宁长天只不过是他们眼中的食物。意念无形,剑光无痕!
  花开又谢,风雨摧残,长剑刺出。
  只听那童男喊道:“妹妹小心!”
  破镜剑只是一个去来,已收回鞘中,寒光一闪,几朵梅花瞬间开放又徐徐凋谢,或者说那是鲜血滴落!
  童女双眼直勾勾的盯着宁长天,舌头还未伸出就低下了头颅,脖颈处一道剑痕渗着似红非红的血液。惨叫声起,崖壁中的怪物疼痛难忍道:“妹妹,妹妹,我痛啊,你怎么了?”
  只是再没有那童女的回声。
  “快杀了他!”
  连体鬼魔,一痛俱痛,痛感很快便传到童男身上,怪物惨痛的声音也让他感到撕心裂肺!
  童男怎么也不会想到童女就这样死,顿然间变的疯狂,朝宁长天大叫道:“我杀了你!”
  童女消失了,被吞噬进连接她身体的管路中,快速缩回崖壁中,里面呜呜的声音更加强烈。
  崖壁中快速散发出腥气,恶臭熏天。
  从小掏粪做肥料种地的宁长天,也无法承受这种恶臭扑鼻,赶紧将衣服解下罩在脸上,只是没有什么作用。
  一旁的童男咿咿呀呀的说着些什么,像是在咒骂,他的头消失了,那两排巨牙又出现了,他将手伸进血盆巨口中,抽出一道带着锯齿的骨链,哗啦啦啦,甩向宁长天。
  宁长天又闪身躲开,深呼吸一口气,刚刚躲开,如童女一般的长舌带着黑色的粘液探来。
  “又是恶心的舌头!”
  手中的破镜剑还未碰到长舌,他觉得自己的身体已不受控制,轻飘飘的向后飞去,还以为被舌头所伤,他不相信,不过脸色已经变得惨白。
  “快走,来人了。”是白骨书魂的声音显得急切。
  “你打个招呼好不,吓死我了。”明白是白骨书魂将他拉走,这才将悬着的心放下,埋怨道。
  仇人,猎物就在面前,张牙舞爪的童男碰不到一根毫毛,无计可施,急的哇哇直叫。
  宁长天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他现在对书魂深信不疑,落到地上,跟着白骨躲到一个坟头的后边。
  童男见他逃了,自己又无法追赶,在原地来回游荡,身体朝着宁长天躲藏的方向狰狞的咆哮。
  “嗖!”
  御剑者从空中落下。
  一个熟悉的身影,清秀绝尘的仙子,墨青色的衣服将她包裹,玲珑有致,她正是宁长天梦中那张洁净、清纯的面容,轻盈的裙摆在微风飘荡,他偷偷的瞄着,紧张的吞咽口水。
  宁长天不知道为何白骨会躲避神仙,不知道白骨为何能轻易的躲避神仙,莫非白骨比美女神仙的修为还要高深,或者白骨有宁息闭气这样的武功?
  他胡乱的猜测,心中对白骨充满了疑惑,从挖出白骨那一刻起,他就没问过缘由,白骨也不曾解释,养母让他相信白骨,他就相信白骨,只是她到底来自何处?
  “二师兄,是这个怪物散发的气息么?”不再是那种佯装大人的口音,美女神仙轻柔崇拜眼神看着身旁的男子。
  女子的眼神让宁长天的心如同针扎一般。
  “可能吧!不过师父说过,我们作为修仙者,遇魔杀魔,遇妖屠妖,等我去收拾一下。”男子坚定的说道。
  “她叫什么?她是谁,那个男人又是她什么人?”仙子的一举一动,总让他的思绪纷飞,脸颊滚烫。
  “嗯!”
  几声异魔绝望的叫声后,崖壁再次变得寂静,异魔在眨眼间被杀。宁长天根本没有注意这一切,他的眼中只有那个观战助威的美女神仙。
  “不过是刚刚生成两个月异魔,那怪物受了伤,看来是刚刚打斗过,还不如青鳞塔里的小妖厉害,实在是无趣,青颖师妹,我们还是赶路吧。”二师兄将长剑收回背上,毫无打斗的痕迹。
  青颖仰视着男子,微微点了点头!
  “青颖?她叫青颖。”宁长天不禁发出了声音!
  “谁?出来!”宽阔的剑气飞出,在宁长天身旁,划出一道深沟,深沟中的几根白骨赫然出现。
  宁长天知道他已经被发现了,将破镜剑放在原地,这才走了出来!
  “原来是个小奴隶,师兄不要管他了,我们走吧!”洛青颖看了看宁长天的装束,草绳扎起的头发,裸露的胸膛,腰间拴绑着破旧的衣服,正是大商国奴隶身份的象征!
  那二师兄风度翩翩,脸如雕刻,与青颖一样墨绿色长袍衬出他修长强壮的身体,站在一起,活脱脱的一对璧人,宁长天不禁自惭形秽,心道:“我真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小兔崽子,你可看见那怪物是怎么受伤的?”二师兄一脸不屑的问道,要在青颖面前显示一番。
  “出口成脏,还以为什么翩翩君子,可惜了这张脸,什么东西?”宁长天心中恼怒,嘟囔了一句,从小被人骂狼崽子,没想到被不认识的人还叫兔崽子。
  “你个小奴,说什么呢?”二师兄厌恶道。
  藏在他衣服里的白骨书魂传音道:“别多嘴,别惹事!”
  “没什么,我说我刚到这里,什么也没看见,就看见两位神仙为民除害了。”宁长天貌似恭敬,口是心非的道。
  “神仙!”青颖嘻嘻笑着道:“二师兄,我们成神仙了!”
  “果然是小奴,还是见识短浅的小奴!”二师兄也笑哈哈的说道。
  “山野村夫自然见得少,别理他,咱们还是走吧!”青颖附和的说道,招出长剑。
  “山野村夫,小奴,我在她眼中只是山野村夫,小奴。”宁长天看着两个远去的飞天剑影,那张脸又一次浮现,心中暗自决定:“一定要让她看得起我,像她那样,一年,两年……。”
  “去怪物的巢穴看看。”白骨书魂打断他的臆想,带他回到现实。
  崖壁上只有一个小小的能容身洞口,想必是那怪物想逃命,还没来得及将崖壁封闭就命丧当场,然而尸体也消失不见,或许被那二师兄带走了。
  宁长天在白骨书魂的催促下,钻入洞中,浓密的臭气又将他熏了出来,白骨书魂也是无奈,只好在洞口外等待着恶臭的挥散。
  傍晚时分,几声狗吠传来,李蛋蛋屁颠屁颠的回来了,摇着尾巴,亲密的舔着宁长天的手掌,仿佛已经忘记了那时夹着尾巴逃命的时刻。
  起风了,一大片乌云从南方飘来,天瞬间黑了下来,雷声嘶吼,闪电撕裂长空,山雨毫无征兆的下了起来,浇灭了这一整日的热火,也洗去了不远处空寂山村的血腥的罪恶,连空气都变得干净了。
  宁长天大口的呼吸,将积压在胸中的臭气,和被两位神仙羞辱的闷气吐了出来。
  “山野村夫,小奴!”在他的脑中回荡,他们高高在上,而他只是山野村夫。
  风灌入山洞,臭气渐渐稀薄,宁长天淋了很久的雨,才依依不舍的钻进洞中。
  洞口虽小,闪电射进的微光将洞内照亮片刻,宁长天不禁讶异,怪物的老巢比自己的家还大,若是做出一个石床来,在这里住也是不错的。
  白骨书魂飘忽来去,搜寻着可能存在的危险,她看的清楚,找的仔细,然而这里除了兵器,珠宝,各种陪葬品也是应有尽有!
  宁长天也看到了,心中大喜道:“没想到这怪物辛苦半天,给我做了嫁衣,还好这里臭气熏天,不然,二师兄岂不是全带走了?”
  “他们才不稀罕这些破烂儿!他们财侣法地统统占尽,还在乎这些?”白骨书魂仿佛看透了他的心思,说道。
  宁长天不明白她说的是什么意思,不然仅仅一个侣字,就能让他伤心半日。
  锈迹斑斑的刀、枪、剑、戟,破旧不堪的甲、胄、衣、裳。
  一堆儿珠宝旁的墙壁上刻着四个字‘小小所有’,宁长天猜测这都是童女的宝贝,心中万非的感激她!
  咔咔!
  洞口合上了,洞内变作一片黑暗。
  “这是怎么回事?难道是机关!”宁长天道。
  只听李蛋蛋叫了一声,石壁又慢慢打开,原来是李蛋蛋好奇,四处乱转,不小心碰到了脚下的机关。
  一个时辰后,洞外大亮,西方的余晖发着红晕,与风雨争抢着这个世界的存在感,不知为何会出现这少见的‘晴雨’。
  洞中的景象也渐渐清晰,风伴着雨往洞中倾泻,宁长天看清了洞中的一切,包括李蛋蛋身下的机关。
  一个玉簪在那堆珠宝中吸引了宁长天的眼睛,大叫一声:“是娘的簪子!”
  哗!一阵风雨扑到他的脸上,雨和泪交杂在一起,哭道:“娘死了?娘死了!”
  白骨书魂不以为然,那是将她埋进土里十多年的人,说道:“不过一个凡人,是人总会死的……”
  “闭嘴,她是我娘,我娘不会死,一定不会,一定是津水帮,你们等着我要报仇,我要杀光你们。”他的每一次愤怒,都将体内剑灵带给他的嗜血心神唤醒。
  “哼,凡人,你真是个孝子。”书魂不屑的道。
  “你不是人当然不懂,她养了我十几年。”宁长天满脸愤怒的大喝道!
  “又没见尸体,谁还不能有个这样的簪子?”
  宁长天听到白骨书魂的劝导,心下稍安,道:“娘不会死的,这一定不是娘的簪子,不过津水帮恶贼,说什么也不能饶!”
  白骨书魂不再理他,只是静静的飘在洞口,隐隐的似乎在看着遥远的西方,仿佛那里有什么她值得去留恋的东西。风停雨住,黄昏时分的落霞渐渐消失,宁长天大口呼吸着湿润的气息,有些醉意,有些困意,躺在洞中一块儿干燥的石台上,呼呼大睡。
  李蛋蛋窝在他的身旁,不时的抬起头四处查探。
  一夜休憩,恢复着体力。
  翌日清晨,石壁上的一丝光亮刺入宁长天的双目,他翻身而起,身旁的李蛋蛋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猛地窜了起来!
  书魂附着的白骨在珠宝堆的顶端高速旋转,她正在专注的修炼,只想早日脱离困住她的白骨封印。
  宁长天心道:“白骨毕竟是女人,女人还是比较喜欢珠宝这些东西,连修炼都不想放下。”微微一笑,拿上破镜剑拨动石门的机关,走了出去。
  昨日的剑意在他的剑法中呈现,剑法在他的手上飘逸如云,只见梅花片片飞落,树干渐渐粗壮,他的速度越来越快,直到剑法变作狂风呼啸吹云散,一株梅树定风来。
  一般的武林人士都先修内功,再修外功,以内辅外,以求最高的爆发。而宁长天以世人所不知的剑灵入体术修炼功法,虽是入体修的却是以外功为基础。修成的梅花剑意,正是将身体化成钢铁般坚硬的梅花树干,若树干是盾,修成的梅花就是剑。
  剑灵入体术还有一个恐怖的名字就是十世灭死功,若被剑灵占据身躯,修炼者的灵魂将永远封印在身躯中,经历万年,才得轮回。
  剑法与剑意,以剑意辅剑法,即使资质愚钝,修炼速度是一般武林人士的几倍甚至几十倍,何况宁长天资质并不差。
  “不错,没让我失望!”白骨书魂飘出一句冷冷的话语,又道:“剑法以快为先,但若要快,必须得有合适的步法相辅,你能修出剑意,那这套步法就能修了。”说完,白骨书魂的前面又出现了那部书籍《混天剑决全篇》,从中抽出薄薄的一页。
  “好好学吧,这种步法加上你的剑法,足以让你独步武林。”不知白骨用了什么招数,那部书籍化作青烟飘入宁长天的七窍中!
  宁长天没有看清那是什么,感觉身上顿然间遇到冲击,想要反击抵抗,心中已经明了,这又是和剑灵一类的东西!
  宁长天心中左右徘徊,是不是该叫她师父,但她说过我是她的主人。
  “你不必叫我师父,若你有心,从今以后拿我当姐姐好了,我叫宁苒萍。”白骨书魂又一次猜到他的想法。
  “是,姐姐!”宁长天遵命道,心中欢喜,终于又有亲人了。
  “夺吧,残月浮云步!”宁苒萍生硬的说道。
  “残月浮云步。”宁长天愕然,这明白了这不是人类的修炼方式,一种功法就是一个被压制的生灵,宁苒萍手中的那部书籍不知道被压制着多少生灵,若他们有生命或者意识,岂不是非常残忍,等自己练成她教授的剑法,是不是也会被她封印到那部书中,然后成为一个和她一样的书魂。
  宁长天不禁打了个寒颤,想到村中的老者说过的话,在天行山脉的那一侧,有一片妖族的世界,曾经与人族在这里和平共处,互通有无。
  不知何时,从天而降一尊碧玉宝塔,在这里生活的人族或者妖族再也翻不过这座山,而妖族就有以夺灵修炼的功法。
  “难道我真是妖族?那只狼到底是谁?”宁长天安静下来,自己沉思着,全然不顾残月步法的生灵已与体内的剑灵相互争斗起来,宁长天深知鹬蚌相争的下场,他要坐收渔翁之利,。
  “你不必多想,有些事,以后你自然会知道的,专心夺灵。”宁苒萍又道。
  剑灵与那步法之灵的争斗在宁长天的脑海中全然呈现,一团黑气的剑灵持剑追杀,那步灵毫无畏惧之意,脚下不断变幻。
  一剑一长虹,一步一残月,宁长天无聊盘坐,被浮现在心中的战斗吸引。
  剑化长虹,步生残月,长虹攀巨蟒,残月化万影;巨蟒獠牙吞残月,万影齐射避剑芒。
  “轻功还是真他奶奶的有用,剑灵你若打不过他,以后你连我的灵奴都不用做了,直接让你灵气破散。若赢了,等我修成神仙,就帮你找个好的寄体!”宁长天不禁爆了粗口,他现在已有这个实力,不过也是为了激一激剑灵的潜能。
  听到输了连灵奴都做不成,还会灵气破散,赢了就能解脱,剑灵心中气愤。若不是这个肉体身旁还有一个高手暗中压制自己,它早就……,现在一切都晚了,剑灵轻叹了一声:“哎!”便使出全力,追杀步灵!
  剑灵将《梅花剑诀》好不保留的使出几遍,竟没有碰到步灵的一个指头,依然不放弃对步灵的追杀。
  “白骨书魂说的没错,若不是修成剑意,恐怕这步灵我真是无法驾驭。”不知为何想到那个黑衣人,内心充满了疑惑,是不是他也在用这种功法修炼?
  步灵如同脚踏浮云,步如弯月,脚下速度渐渐慢了下来,还在时刻的躲避着剑灵的追杀,毫无进攻的招式。
  “奶奶的,原来是这样。”剑灵施展的剑法比那日演示时还要清晰,宁长天情不自禁抽出破镜剑,学着步灵的步法,剑灵的剑法,悠然起舞!
  剑法,步法相辅相成,这才明白书魂的用意,步法虽毫无杀伤力,却是逃命的家当,两者相合才能将梅花剑诀推上更高的层次!
  一步残月,两步踏云,云月相连,如云遮月,宁长天学着步灵的步法腾空踏出两丈高,心道:“这就是轻功么?什么残月浮云步,以后就叫云遮月。”
  “宁姐姐还让我夺,没想到,夺都不用夺就能学会,我真是个妖孽!”
  “哈哈哈!”
  嘭,他大笑着从高空中摔下。
  “云遮月,姐姐,以后这步法就叫云遮月了!”说完四处寻找,哪里还有白骨的一点影子!“可怜被埋了十多年,随她去吧!”
  宁苒萍漂浮在高空中,看着远处的碧玉塔,喃喃自语:“我一定会带小主人回去,一定要等着我们,等我们越过这座山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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