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皇_分卷阅读_140

  萧云可半点儿也没有理解一下人家窘迫的意思,做生意哪有上来就指望着把成本摊到客户身上的,就算羊毛出在羊身上,也得讲究个你情我愿!
  事实上,萧云已经在盘算着借别人母鸡下蛋……货物流通起来才叫商品,不流通就是占地方的垃圾,这帮人只有把货物送到海岸线上的能力,没法儿像原来的商队那样送到草原深处,那么这中间的可操作过程就多了。
  大致估摸了下自家能在这条“商路”上捞取的好处,萧云面部肌肉放松,再次堆起营业笑容:“费迪南德先生,我想,我们有必要就贵商团开展草原贸易的相关事务细节深入地谈一谈,首先,我想知道关于货品的定价,你们的预想价格是在什么范围内的呢?”
  肯谈细节意味着对方表现出合作意向,按理说这表示卡莱尔的目的达成了,可他就是有点高兴不起来……
  初步议价——自然是没有成功的,卡莱尔意识到依靠中间商转手的模式会降低利润,而要在拉弥亚的围攻下保住海岸交易点更是大大提升了成本,理所当然地将预期利润提高到三十倍;而萧云肯定不接受这种“狮子大开口”,你批发价这么高那我们中间还能有多少差价赚,草原部落很穷、而你们的香料说到底属于奢侈品,不是盐那种刚需好!
  没错,萧云暗示了几次别碰盐市场后卡莱尔理解了他的意思,初期杀入市场最好给竞争对手留点余地,一上来就打打杀杀还做个屁的生意?
  萧云还需要多几年和平时期苟起来种田呢!所有部落都穷得一比、就虎族富得流油的草原格局是怎么来的,拉弥亚商团给虎族交的保护费是白交的吗!
  虽说拉弥亚商团在草原上也没少玩弄伎俩,比如亲近猫族、给钱但疏远虎族,但到了自家的根基被人触碰的时候,与虎谋皮的事情人家也做得~
  红叶、蓝果、羽一脸懵逼,达伦、丹、尤米、文青炼金术师瑟瑟发抖……
  “卡莱尔居然指望我代替他与草原人直接交涉,在他眼中我有这么英明神武吗?”丹·克劳迪偷偷地朝达伦道。
  达伦:“……”
  如是唇枪舌剑讨价还价一番,双方取得合作双赢的共识、进行了深入的友好交流、各自表达了自身意见后,萧云便道:“这么重要的事情我们两边都肯定很难仓促下决定,这样,几位人类朋友先在我们这边休息几天,我们慢慢的谈,也让我们雪狼人代表草原人民尽一下地主之谊。”
  卡莱尔擦了把汗,他很心累,确实需要缓和一下神经,当即赞同。
  萧云看了眼外面的天色,笑眯眯地:“趁现在时间还早,不如几位人类朋友在我们部落里参观游览一下?我们雪狼人是非常愿意与人类友好相处的种族,我个人也非常希望我的族人们能与几位远道而来的朋友多多沟通、了解,建立起牢不可破的友谊关系……”
  “当然、当然!”丹控制不住自己、激动地举手,“阿云先生,我名为丹·克劳迪,我非常喜欢贵部落,请给我与贵部落的族人做朋友的机会!”
  “这可太好了。”萧云拍手,“来,红叶,你来带这位克劳迪先生四处看看,给我们的人类朋友多介绍介绍族人们。”
  丹·克劳迪完全不给同伴拉住他的机会、蹭一下跳起来窜出去……
  萧云视线落到文青眼镜男和达伦身上:“两位,由我们部族的蓝果来带领两位参观,可否赏脸呢?”
  文青眼镜男和达伦面面相觑,先后起身……还能拒绝咋滴!
  再看最后一个美女:“这位……”
  “我要那个眉骨上有伤疤的人、发尾比较长、扎了个小辫儿那个!”尤米·霍克利几乎扑到了萧云身上。
  萧云脑海里顿时浮现大河那张部落第一帅的脸……嘴角抽了抽,回头朝羽打个眼色:“毛毛,你带这位女士去找大河。”
  “他的名字叫大河吗?呀~~真好听~~”尤米双手捧心跟着羽走了。
  最后笑眯眯看向卡莱尔:“费迪南德先生,我们部落里也住了一位来自人类王国的客人……”
  卡莱尔·哈维·费迪南德面无表情,内心无比平静,是的,这个幼崽那深深地隐藏在貌似礼貌笑容背后的鄙夷没有错,他带出来的团队完全就不靠谱——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掩盖身份、丹和尤米转头能把他给卖了!
  呃……其实萧云还真没考虑这么多,愣头青的骑士让红叶随便应付应付,披着美女皮的哈士奇同上,文青眼镜男和达伦绝逼从修了闭口禅的蓝果那里套不到话,他的突破点还是放在卡莱尔身上……
  作者有话要说:呃……不是雪狼人都帅,而是只有大河贼帅,帅得让人判断力降低那种,阿云都给她的外型气质骗了、带身边培养了挺久,实在是糊不上墙才放弃。
  尤米看到阿山阿月啥的不就一点感觉没有,对。
  第63章你们真正的敌人
  萧云眼中的文青眼镜男,名字叫提姆·汉弗莱。
  虽然有姓氏,但提姆并不是贵族……他其实是圣布里奇王国某个小贵族买给自己儿子的仆人,六岁不到离开农奴父母,学习怎么服侍小主人。
  比较讲究的贵族人家对待仆人还是不错的,汉弗莱男爵家给这个买来小男仆提供了住所——堆放杂物的阁楼清理出来的隔间,也给这个小男仆提供了衣食——小主人不要的旧衣服中比较破旧的、用来扎拖布又有些浪费的都给了他,小主人吃剩的食物他可以优先食用。
  后者是很重要的,贵族的家仆靠的就是主人的剩饭剩菜过活,如果让提姆混在成年的仆人中抢食,他没准儿早就饿死了……
  身为农奴的儿子,能成为汉弗莱家小儿子的男仆,对于提姆而言是件体面而幸运的事,小主人的剩菜油水充足,他比他那些同阶层的同龄人要长得更加高大健壮,大脑也发育得更好,当小主人在讲课的家庭教师眼皮底下正大光明地玩玩具、看绘本传奇时,站在角落里的提姆竟慢慢地学会了认字。
  吃得好,营养丰富,大脑才能发育得好,肚子不饿,才有余力去学习对于填饱肚子毫无意义的书本上的知识,当小主人被汉弗莱男爵催促着参加贵族学院入学试时,被小主人带进考场的提姆甚至能够代替小主人答题。
  汉弗莱爵士知道自己的儿子有多少斤两,小儿子考进了学院后,他惊讶地发现用两个银币买来的小男仆居然是个少见的天才——圣布里奇的贵族学院入学试是没有那么容易通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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