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_分卷阅读_144
打开窗,外头直冲着是喧闹的前堂,余锦年两肘趴在窗柩上仰头看着,倏忽一只鸟儿掠过去,他挥挥自己的玉青色衣袖,惊叹一声:“哎呀,都这个节气了,该酿些羊羔酒了,年节儿的时候吃这个酒,补元气,可舒爽呢!”
季鸿从窗外经过,听见他说话,就顿住了脚,也不知道他是如何从一只灰雀儿想到羊羔酒上去的。片刻,季鸿偏首瞧了瞧他专门跑回屋里换上的那件玉青衣,佩之前送他的那条鸭蛋青发带,头发是刻意梳理过,托着脑袋趴在那儿,像是乖乖巧巧等待采撷的一支桃李花儿。
他之前还窝在厨房里做奶糕,用玉米粉与牛乳制成的,方方块块的小东西,颤颤软软得让人都舍不得下嘴,后来是听着前头的食客嚷嚷起春风得意楼办品茶会的事情,这才想起来这茬,匆匆忙忙回屋去换衣,要穿的漂漂亮亮的,准备过去看看名士聚集的茶会是怎样的热闹景儿。
“年节?”季鸿略微有些茫然,走过去捏了捏少年的手,“……原来一年都快到底了。”
余锦年也没抽手,任他将自己指节捏着,试探道:“还不回家?”
“回去做什么。”季鸿轻飘飘地说,像是片沾不着地的羽毛,风往哪儿吹,他就跟着往哪儿扬,最后落到哪里,也全凭天意,本来是这样的,可他看了眼趴在窗台上的少年,就忍不住往他肩头上落,“我像不像个珠子。”
“嗯?什么意思?”余锦年仰着头看他,殷殷地,眼角被太阳晒得有些发红,让人想上手揉两把。
凑近了,能闻到甜甜的奶香味,蜜似的,从肩颈与发丝里溢出来,季鸿躬下背部,隔着一扇窗轻轻厮磨他的发鬓,弄得痒了,就听见少年喉咙里黏黏地挤出几声笑来,他听着也不禁轻松,嘴角勾了勾道:“只有珠子才被人推着走。有用了推一下,没用了就推到墙角,停在那儿没人过问。”
“给你栓个绳儿。”余锦年笑眯眯地说,“挂在腰上天天戴着……你见过宫绦吗?”
季鸿垂目看来,他自然见过,余锦年比划道:“就那样的,把你安安稳稳系起来,打上一个平安吉祥扣,做个人见人爱的小挂坠儿。”
人见人爱,多贪婪的词儿。
季鸿既没有闷住,也没有因此而自哀自悼,他拨起余锦年的下巴,贴上去吻了吻。清风徐来,撒在身上的阳光半温不凉,他们背后就是一帘之隔的前堂,吵吵哄哄的交谈、说笑,还有相约去摸牌九的赌客,清欢撩开隔帘,迎头见着两人黏在一块儿,嚯地甩下帘子,红着脸蛋儿嗔道:“也不拈拈儿时候,这大白日的!”
窗柩不高,余锦年往外探了探身子,拱着季鸿的额头叫他:“小挂坠儿。”
季鸿觉得心口像被人捏住了,血液涌在里头出不去也进不来,他伸手托住少年的上半身,怕他踩得高了顷翻出来,又想直接就这样将他抱出来,想借由他的手,当真变成他腰间的挂坠,季鸿也难得神经质似的咕哝起来:“做不了人见人爱……”
余锦年弯着的眼睛睁得稍圆了一些,单纯的有些疑惑。
季鸿揪着他的前襟,那明明是自己的衣裳,抓起来却觉得有点烫手,他才揪了一下,就忽地想起来少年将这身衣裳当宝贝,于是又忍住了将他拽出来再亲密一番的冲动,放开与他顺平整了,若有似无地说:“……只贪你一个。”
刚说出口,他就有些后悔了,这样的话好像分外刻意而露骨,之前的那些撩拨话在这句面前,也显得没那么有劲儿了,可这又的确是他心底的真意,气氛在时,他不吐不快。想说出来,给这些日子的缠绵定个光明正大的由头,可说出来了,又怕余锦年听不到、听不懂,更怕他婉转地回避要害。
本不该是轻易冲动的年纪了,却屡屡失在余锦年手上。
“罢了。”季鸿先退缩半步,“收拾好了,去春风得意楼罢。”
他未转过身,余锦年轻轻将他衣袖一拽,等季鸿回头,指着自己身上玉青衣问道:“这个衣裳好不好看?”
这回轮到季鸿不解,不过这衣裳缝缝改改穿他身上,也确实是好看:“嗯。”
余锦年抬起袖子,袖口是按他说的那样改的,刚刚好遮住一半的手掌,只露出一截细长的手指头来,他脚底下踩着一只小箱面儿,一下子就站高了,几乎向外栽出去,悚得季鸿伸手将他抱住,他自己反而笑吟吟嘚瑟的很,似乎是为了故意吓他这么一吓。
“因为是你的才好看,舍不得穿,也舍不得脱。”余锦年将下巴别在季鸿肩头小声嘀咕着,季鸿心里咚咚地跳,想将少年揪下来仔细看看,可余锦年偏不让,柔鱼似的揽着,飞快而狡黠地转移话题,“阿鸿,你抱我出去。”
“你也知我没那个力气……”季鸿不应,“怕将你摔着,自己下去好好走门。”
余锦年:“你试试。”
季鸿犹豫了会儿,伸手揽住他腰,将他从窗口向外一带,余锦年脚底蹬了下箱面儿,起来时又用膝盖顶住了窗柩,借力顺势向外一翻。季鸿的手抄过他的腿弯,另只手于腋下一提,竟是当真将少年从窗里给打横抱了出来。
横抱时,两人面贴面,颈交颈,近得似纠在一起。不过片刻,余锦年就松开手,自己跳了下来,整整衣服笑着问他:“公主抱。好玩么?还想玩么?”
季鸿:“……”
余锦年抖抖袖子:“还想抱的话,那明天开始从平板支撑和仰卧起坐练起罢,回来教你。”
季鸿:“……”所以是一颗蜜枣一下鞭。
余锦年朝他狡黠一笑,攘着他出门去:“好啦,去春风得意楼喝茶去!”
第57章谷花茶
春风得意楼所在的百花街是信安县上最阔气的地方,文人雅客也多好聚集,过了日月胡同,人声渐沸,车马参差,食肆酒舍,鳞次栉比,比起他们寒酸得令人落泪的城西来,这里才是真正的富贵地。
整条街上,就属春风得意楼最是气派,大大的金红匾额挂在头上,上头是照着前朝状元的笔迹雕刻的“春风得意”四个大字,涂着鲜亮的泥金。
几名小厮在门前迎客,其中一个瞧见余锦年二人,便带着笑迎了过来。
他们这些伺候人的向来是看碟下菜,最近余锦年惹了少东家不快,搁在寻常,少东家早该叫人将他赶打出去了,这几日却只是闹闹别扭,什么吩咐都没有,连请帖竟都照常派了——小厮脑瓜子精光,心想,看来这余小老板颇得少东家的青睐,张嘴奉承道:“还道余老板不来了呢,您快走着,里头早个时辰就热闹起来了,有新上的谷花茶,香得很哪,给您来一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