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食无忧[穿越]_分卷阅读_98
腌蛋法有多种,一说泥裹,一说粉团,还有纯用盐水泡的,不过余锦年最常用的便是酒蘸法,既简单且干净,吃时蛋黄流心,还有隐约的酒香,最重要的是滚上酒不仅能腌去鸭蛋本身的腥味,还更容易使蛋黄发红出油。
余锦年这边将五香粉炒好,混上盐末又翻一锅,清欢也拎着酒回来了。
他这只小酒鬼自然不能放过偷酒喝的好机会,启了坛便先尝了一口,清辣酒不比那些子用竹菊花果之类精心酿制的好酒,纯有又清又辣的酒味,属酒肆里便宜大碗的那类酒,虽说味道上单调了一些,但却很是过瘾,饮下一口,浑身都热和起来了,只觉得有无穷的力气可以挥霍。
季鸿听清欢说腌蛋制法简单,他一个外行人也可以帮忙做,便去洗净手换了轻便的衣裳回来,一进厨门,便瞧到少年在美滋滋地偷喝腌蛋用的辣酒。
走进厨房,少年便迎上来,端着一盏酒仰头笑道:“奖你的。”
季鸿也不由被他笑容感染,揽住他后腰,少年总说他身体如纸片儿似的一吹便倒,明明自己也不如何强健,这把腰也不堪一握,摸着这柔韧细瘦的腰,他语气也温和下来:“嗯,为何奖我?”
余锦年一本正经道:“奖你这次走了这么远的路,还爬了山,却没有喘得走不动路。”
季鸿听他这么一说,才似有所察觉,回想一番好像确实如此。以前他鲜少出府,但只要出府便一定会坐轿,哪怕仅仅是数十步的路程,也是左右护拥,下了轿也有小厮前后接引,唯恐他有任何不适,身体最弱的那几年,甚至还会随轿备着一张团椅。后来行至此处,被少年当做伙计左右指使,洒扫传菜跑腿,以往都是下人做的事,现在他全部亲自做了个遍……没想到身体反而有了些起色。
他早已对自己的身体不抱有什么转好的希望,但因如今身边有了这个活泼可爱的少年,也难免在夜深时分生出些感慨——他既想着自己早日魂归极乐,也使少年在懵懵懂懂涉情未深时,能够及早抽身而退,日后与至交好友提起时,便以一句“故人”了结;可一想到少年真的将他忘得干干净净,便又觉得胸中抽痛,恨不能将身旁少年一口吞下去,以求长长久久,无论奈何桥还是忘川水,都与他在一起。
可想来想去,辗转难眠,又觉得——还是活着好,活着才能看见少年的笑容。
故而季鸿虽于健康上基本保持着随缘的态度,但其实还是想要好起来的,所以听到少年这样说,顿时觉得自己有望好转,内心也不禁微微高兴,遂低头就着余锦年的手饮完了那盏清酒,还顺着盅沿亲了下少年的手指。
余锦年指头被他亲的发痒,咯咯笑了两声,趁着酒味在他下巴上轻轻贴了一下,道是礼尚往来。
季鸿实在是爱死他这个礼尚往来了,面上却难以显露出来,只微微的跟着笑。
两人各有所想的面对面坐在厨房间,将酒倒在一个盆子里,又将另一个洗净擦干水分的空缸立在身旁,便开始动手腌蛋。
酒蘸法腌蛋是将青壳鸭蛋先在酒里滚一圈,再在五香盐粉里滚一圈,就可以放进陶缸里了。前世自家吃时,因为有冰箱且养父口味偏淡的缘故,一般只是这样滚两圈再放袋子里扎牢即可,吃时鸭蛋的咸味刚好口感适中。但眼下这样做却不太保险,还是得做得稍咸一些,才能存放更久。
所以他们将滚过两圈的鸭蛋放进陶缸里后,余锦年又化开了一盆饱和盐水——即是将盐倒入熬化,待盐水饱满而锅底又残留有薄薄一层盐时,所得的浓盐水。将五香粉撒进去,再把盐水并坛中剩下的酒都倒进陶缸里,就可以用木板封缸,拿大石头压住,然后耐心等待。
制完腌蛋,天色稍晚,余锦年也懒得纠结今晚吃什么,便随手炒了个口味偏咸微辣的菜,又在做杂酱面的卤肉上切了一盘细肉丝。
然后将昨日剩下的五六个冷馒头拿来,用小刀在馒头尾巴处挖个洞,掏去一块瓤,用长筷子夹着在灶膛口用火烤,烤得馒头皮微微焦黄而裂开几条细缝,厨房内也飘出了烤馒头的焦香味。
他小时候在养父家乡吃过一次邻居阿爷烤的馒头,从此便喜欢上了,回到城市后便明击暗示地让养父也做过一次,但是那时家中只有天然气炉,虽说也能烤,但味道上来说总觉得差了点什么,不如灶膛里烤出来的香,至于烧烤店里的则更是又差了一层,也不知究竟是错在了哪儿。
一想起烤馒头的味道,余锦年肚里便咕咕唱起歌来,他耐着性子将五六个空心馒头都烤好了,便一一用小瓷盘反着放好,空肚朝上,再将之前炒好的菜塞到馒头肚子里,最后缀上一小撮肉丝。
这叫“馒头盅”,有菜又有饭,岂不美哉?
至于剩下的馒头瓤,则被他切巴切巴,沾上一层面粉,烧成了一锅烩馒头汤。这也算是家常菜的一种了,就是拿葱姜蒜炝锅后,泼一个鸡蛋下去搅碎,再下白菜丝烹熟,根据口味入盐、酱油,差不多时再把切好的小馒头块扔进去,阖盖一焖,就可以吃啦!
可不要看它如此粗陋,好像没什么值钱食材,实则也是鲜香无比的,仅余锦年自己便能喝上两大碗。
因今日是寒衣节,所以未及天黑,食客都速速散去了,因着天黑尽时,便是鬼魂行走的时辰,但凡觉得自己阳气虚弱的都早躲回家里去,以防冲撞了孤魂野鬼。
一家人暖暖洋洋吃饭,穗穗因馒头盅新奇好玩,还多吃了半个,直撑得直不起腰来,被众人笑话了一晚上。用过晚饭,几人各自收拾去,清欢带着穗穗回房,道是要教她女红,这么小年纪也不知道能学出什么稀奇功夫来。
余锦年则自后院拎出一个小篮子,兴冲冲去找季鸿。
彼时季鸿正因被少年喂多了,而在房中踱步,忽地房门打开来,他尚未回过头去,便觉背上一沉,有轻微寒气传来。
少年两手从背后揽住他的脖子,半挂在他背上,还优哉游哉地踮着一只脚,片刻从背后歪出半个脑袋,高兴道:“阿鸿,我们也去送寒衣呀!”
第43章赤豆饭
寒衣节之所以称为寒衣节,便是当日有一样重要的习俗——送寒衣。这时阳间大获丰收,人们吃饱穿暖之后也难免想起已亡的先祖来,此后天气日渐转冷,冥间更是阴寒,又岂能没有御寒保暖之物,于是便以五彩纸象征绫罗绸缎,裁剪成衣帽,制成五彩寒衣焚烧祭祖,这既是子孙后代的孝心,也是对鬼神的敬畏之心。
这日下午,鬼门大开后,有新坟的便去新坟上祭典,而到了晚上,无人祭奠的孤魂野鬼便会四处游荡,寻觅食物,驱寒向暖。若是不在自家门外路口与这些飘移不定的鬼郎君们送些寒衣,他们无处可归、无家可依,便会穿宅入户,侵犯在世生人,搅扰先祖亡灵。
这些自然都是时人信之不移的鬼神传说,不过对余锦年来言,都只能算得上是迷信而已,他之所以热衷于出门去送寒衣,更多是出于一种凑热闹的好奇心,家家户户都去送寒衣,唯独他们一碗面馆无人去送,岂不是显得很是特立独行?其实究其本质,便是老人所说的“初生牛犊不怕虎”的不怕死精神。
季鸿将他从背上扒下来,转而捞在身前揽着,见少年一脸兴致勃勃的模样,站也没个站相,顿时忧愁道:“今日幽鬼之物大行其道,规矩些,小心冲撞了魂灵。”
“嗯。”余锦年听季鸿的话,立刻站好了,老老实实地将两手垂在身侧,看着季鸿慢条斯理地穿衣系带,虽说行为举止优雅端庄,赏心悦目,便是看这人穿脱一晚上的衣裳都不觉得厌烦,可是……真的好不磨蹭!
他的前世已被过度的城市化了,很难再见到此种古朴神秘的风俗节日,因此对此怀有莫大的兴趣,生怕出去晚了一时半刻便会错过什么,见季鸿不急不躁,半晌又忍不住点点脚尖,催促道:“好了没有呀?”
季鸿走出来,抬手将一件披风罩在少年身上,这才道:“没见过你这样心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