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强赘婿_分卷阅读_1521

  这大概有些像是权力游戏里面的那个席恩·葛雷乔伊,他是铁群岛巴隆大王的儿子,因为战败成为了史塔克家族的俘虏,被史塔克公爵领当成养子,然后他处处争先,表现得比史塔克公爵的儿子还要积极忠诚。
  然后,最后带着铁民攻打史塔克家族的临冬城,上演了最残忍白眼狼的一幕。
  这个成长轨迹和赢广有点相似,只不过这位席恩不管各方面比起赢广都差得太远太远了。
  但归根结底,赢广此人是没有真正王者心态的。
  虽然他又是穿龙袍,又是称大赢帝国的,但是他做事却非常拘束,完全不豁达。想要面子,又想要利益,而且经常偏执于某个具体目标,而不是着眼整个战略。
  楚王,越王,甚至吴王都远远没有赢广那么强大,但他们都是有王者心态的,关键时刻的果决,简直让人心折,还有骨子里面的那种傲慢,惊人的视野。
  而赢广,经常被一些看上去非常惊人的利益所吸引。
  比如,沈浪要求和赢无冥决斗,一旦赢了,就把大乾帝国的正统名位给他。结果,赢广被吸引住了,答应了。
  赢无冥输了之后,他要么无耻到底,彻底翻脸不认人。
  结果没有,他把大乾王位交出来了,但是自己却成立了大赢王国,看上去很英明,其实是一个狗屎。
  大赢王国可以成立,而且对于赢氏家族来说,必须成立。但那需要胜利的铺垫,而且不止一场,需要好几场恢宏大胜,提振无数民心,这才是另立大赢王国的好机会。
  而现在,你因为赢无冥的决斗输了,要失去大乾王国的名号,所以急不可耐地成立大赢王国,你让臣子们怎么缓冲,你让万民心理怎么缓冲?
  接下来,镜子提出全体表决,只要赢广赢了,就让大炎帝国,天下诸国承认大赢王国的存在,承认赢氏家族为天下王族之一。结果,赢广又被吸引住了,又被这个虚名吸引住了。
  看看人家楚国,吴国,越国,压根就不需要你大炎帝国的承认,说脱离大炎王朝就脱离。
  再看人家矜君,大南国成立的时候寒酸之极,压根连一个外国使臣都没有,人家也完全不在乎大炎王朝的承认和册封。
  再有沈浪,在怒潮城成立大乾帝国的时候,完全如同儿戏一般,连一个起码的典礼都没有。更别说什么登基大典了,这个所谓的大乾帝国,到现在都没有上朝过。
  这就是王者心态,老子就是牛逼,压根就不在乎这些虚头巴脑的东西。
  而赢广,每一次都要被虚名所利诱。
  这是他特别愚蠢吗?
  不,不是的!
  这是因为他特别缺名声所以才会在乎,赢氏家族一直被称之为乱臣贼子,他口头上不在乎,但是做梦都想要摘掉这一顶帽子,做梦都想要和天下诸王平起平坐。
  因为他一辈子都被笼罩在姜离的阴影之下,因为这个新乾王国他是窃来的。
  得位不正,当然尤其需要名声。他的性格悲剧,几乎在他叛变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甚至在他被姜氏家族领养的那一刻起就注定了。
  矜君是一个英雄,因为他一生的理想就是统一沙蛮族,并且建成一个文明强大的国家。
  苏难也是一个枭雄,他一生的理想就是把苏氏家族带领向巅峰,为了这个目标他可以不择一切手段,可以出卖越国,可以勾结羌国,也可以效忠矜君,更可以跪在沈浪的麾下。
  但赢广不是,他就是一个天生营养不良的王者,某种程度上他这个新乾之王完全是大炎皇帝扶持起来的。
  他充满了自尊和自卑,他时时刻刻都在扮演所谓的王者之姿,所以哪怕在炎京,在廉亲王面前,在大炎太子面前,他的姿态都很高,显得非常高冷。
  而且绝大部分时候都冷酷不言,拼命地想要表现出一种不怒自威的形态。
  反而赢无冥已经颇有王者之心了,但非常可惜,他还来不及完全表现,就已经忽然死了。
  “赢广的一生,是可悲的一生。”沈浪缓缓道,这算是对他的最后盖棺论定了。
  然后沈浪一挥手,顿时两名特种武士抬上来一具棺材,完全用金属铅打造成的棺材。
  “嗖嗖……”
  长长的钩子猛地飞射出来,勾起赢广的尸体,装入铅棺材之类。
  “砰!”然后棺材彻底关闭,把辐射封锁在内。
  接下来赢广的尸体会被带去怒潮城进行各种研究,不能白白浪费了不是,他的武功可真是惊人啊,比赢无冥厉害多了,毕竟是小姜离啊。
  可惜,他还完全来不及施展,就已经死了!
  然后,沈浪目光望向了乾京城墙上的二十五万大军。
  其中二十万主力军团,士气差不多已经算是彻底崩溃了,他们是普通人,虽然效忠了赢广许多年了。
  但是今天发生的一切实在太颠覆了,赢广变成了一个疯子,一个可悲的疯子,身上的王者光环全部破灭了,彻底惨死于众人之前。
  赢广死了,赢无冥死了,赢无缺死了,赢无常被俘了。整个赢氏家族已经完了,他们还能效忠谁?
  但是……
  五万地狱军团,一千五百名特种武士,虽然精神也受到了强烈的冲击,但他们是被血脉改造过的,根本就不是正常人,完全服从命令为天性。
  赢广死了,这很致命,但是这五万多人的士气却不会崩溃,只要一声令下,他们仍旧会战斗到底。
  而且某种程度上,他们算是浮屠山的军队。哪怕挂靠在大赢王国之下的地狱军团,也全部都是浮屠山培养出来的。
  与其说大赢王国和浮屠山合二为一,还不如说浮屠山寄身在大赢王国身上,并且控制着大赢王国的大脑。
  就如同诅咒女皇寄身在那只大章鱼身上,完全掌控着章鱼的意志。
  ……
  任宗主不在乾京,不知道哪里去了。
  赢广又死了,如今乾京内最高统治者便成为了任天啸和赢荧夫妇。
  接下来怎么办?是继续战斗?还是固守待援?
  原本有赢广在的时候,乾京是非常难打的,因为还有两具龙之力,还有几十只上古能量核心。
  只要赢广豁出去用大招,狂射上古能量核心,那这一战就很麻烦。
  不到万不得已,沈浪不想要用空中拦截定格这一招。
  而且就算他使用出空中拦截这一招,那如果赢广把龙之力发射装置转移,从不同方向,不同距离,同时射出上古能量核心,沈浪又该怎么办呢?
  他的空中拦截可是有范围的,在特定距离内,只能同时拦截一个。
  但是现在赢广已经死了。
  任天啸和赢荧依旧可以使用龙之力发射装置,但非常悲哀,他们没有上古能量核心的自毁密码,乾京之内只有两人有,赢广和赢无冥。
  没有了上古能量核心,怎么和沈浪的军队打?
  接下来,怒潮城军队只需要不断轰击小型龙之力,不断轰击火炮就行了。
  “守住乾京,等任宗主率军来援。”赢荧公主道:“然后我们内外夹击,将沈浪军队杀得干干净净。”
  任天啸沉默不语,他一点都不喜欢乾京,甚至他一点都不喜欢世俗王权,他喜欢的是浮屠山,所以几十年时间内他一直都在浮屠山之内。
  而且刚才赢广说了很多难听的话,诋毁浮屠山,诋毁任宗主,但是没有宗主的命令,他不能轻举妄动。
  赢荧公主道:“而且还有一点,乾京是沈浪大乾帝国的都城,他不敢炮击,他要民心,他要完整的乾京城,我们要利用这一点。”
  任天啸继续沉默不语。
  赢荧公主道:“最重要的是沈浪这个替身依旧在我们手中,沈浪有一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太重情义了,只要我们用替身的性命来威胁他,他也不敢攻城。”
  “基于以上几点,我们完全可以固守乾京,等待任宗主的驰援,然后将沈浪军团杀光,灭掉所谓的大乾帝国。”赢荧公主道:“赢氏的男丁几乎已经没有了,任宗主也没有后代,所以未来我们两人的孩子,或许就是浮屠山和大赢王国的继承人。”
  任天啸依旧沉默不语。
  赢荧公主怒道:“你说话啊。”
  任天啸道:“那就这样吧。”
  他口气冷漠,凡事都不喜欢做主。
  ……
  次日天亮。
  沈浪的五万大军严正以待,所有小型龙之力,全部装上了地狱火炮弹。
  所有火炮,全部上膛。随时准备攻打乾京城!
  然后,城墙上出现了一个身影,替身镜子,被五个浮屠山宗师级强者包围,刀子横颈。
  赢荧公主走上城头,寒声道:“沈浪陛下,这是你的乾京城,这是你大乾帝国的故都,你一旦开炮,这座几百年的城市就沦为废墟了。这里面住着上百万的乾国之民,你还要不要民心?你一旦攻打,保证人心丧尽。”
  沈浪皱眉,他最讨厌这幅架势了。
  二话不说,他直接一声令下:“开火!”
  “嗖嗖嗖嗖嗖嗖……”
  一百三十具小型龙之力猛地发射。
  五百斤级的地狱火炮弹,猛地疾射而出,划过长长的弧线,猛地砸入乾京城内。
  “轰轰轰轰……”
  一百多枚地狱炮弹在城墙上爆炸,无数的军队粉身碎骨。
  整个乾京都在颤抖,坚固无比的城墙,也被炸开了几个豁口。
  这几十米厚的城墙实在太牛逼了,想要炸穿太难了。
  当然沈浪能炸穿,直接用两吨级的镀钨穿甲弹就可以了。
  不过砸穿也没有意义,沈浪的军队是远程火力厉害,近身战斗弱,就算炸穿了城墙,冲入乾京城内和地狱军团,特种军团近身格斗还是会吃亏。
  他只是在打赢荧的脸而已。
  你说我不敢打乾京,你说我在乎乾京万民的心?
  真是可笑啊,当时乾京万民都不在乎我的心,我又何必在乎他们?
  当时乾京万民可是一再说让沈浪走的,不要成为灾星,尽管他们知道赢广丑陋,但还是选择支持效忠他。
  这一切沈浪可记得清清楚楚,而且他这个人非常记仇的。
  沈浪冷笑道:“赢荧,任天啸,收起你们那套,我一点都不在乎乾京,我一点都不在乎乾京里面的人,但是全体表决的时候,乾京的人投的都是赢广吧?大家都是成年人,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没错,乾京是我大乾帝国的故都,但那又怎么样?我没有在这里生活过一天时间,我对这里一点感情都没有,别说炸塌几栋房子了,如果有必要的话,将这里夷为平地我也不在乎。”沈浪大声道:“我的声音很大,所有人都可以听得清清楚楚,我一点都不在乎人心,尤其是不支持我的人心。”
  这话一出,许多人脸色顿时变得难看起来。
  所谓大乾帝主,你这话太直接了,太不像一个王者了,太任性了。
  赢荧猛地一挥手道:“那这个替身的性命,你在乎不在乎?”
  沈浪目光望向镜子,道:“那我当然是在乎的,否则你以为我为何现在都不开火?若不是镜子在你们手中,我早就用火炮洗地,将你们炸得粉身碎骨了。”
  赢荧公主寒声道:“只要我一声令下,就可以将你这个替身碎尸万段。所以沈浪陛下,你千万不要逼我,免得后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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