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叔宠上瘾_分卷阅读_54
林思绾心里微微一抽,不自觉地又问“是你的小情人么?”
“不是。”
“是lila么?”
穆希辰脸上闪过一丝微讶,显然没料到她会知道lila这个人。
“不是。”他如实道。
“不是她……。”林思绾突然放心地笑了,重新闭上双眼,不是她就好!
lila长得那么漂亮,又那么有名,她实在不是她的对手,也不想与她当对手啊!
许久都没有感觉到她动静,穆希辰扭头唤了声:“林思绾!”
林思绾动了动眼皮,却并没有醒来。
刚刚还说睡不着的她,居然一下子就睡着了……。
穆希辰无奈,只好小心翼翼地打开车门将她放入车厢,自己也从车头绕到另一边上了车子。
昏暗的灯光下,她的小脸绯红安静,却又透着淡淡的不安,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看起来既诱人又惹人怜惜。
这个样子的她,比张牙舞爪地与他吵架的样子可爱多了!
***
第二天一觉醒来,林思绾发现自己躺在自己的床上。
她幽幽地从床上坐起,开始回想着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又是在睡梦中被穆希辰给带回来的么?
昨晚好像是第二次了!
她不自觉地低头扫了一眼自己的身体,发现身上穿着睡袍时小脸不自觉地一热,心想不会是他帮她换的吧?
昨晚回来应该挺晚了,佣人们也都各种回房休息了,不是他还会是谁?
要穆希辰把她背回来,还要他帮自己换睡衣……想到那个羞愧的场景,林思绾忍不住用双手抓了抓自己的头皮,试图让自己快点把这事忘掉。
可是……。
她突然抬起头来,环视一眼四周后又看了一眼干净整齐的大床另一侧。昨晚他都已经把她的衣服剥了,却连碰都没有碰她一下?身为一个生理健康的男人,他得有多好的定力才能办到?
究竟……是她的身材对他来说太没有吸引力了,还是他在外面被小情人喂饱了?
当然,她宁愿是前者也不愿是后者。
在餐厅里遇到穆希辰的时候,林思绾脸上满满都是尴尬,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昨晚喝醉后有没有做出什么丢人的事,说出什么丢人的话来。
她隐隐记得自己好像问了他是不是去会小情人了,而他的回答是没有。
姚佳琪说如果他是个男人就不会说谎,在她看来穆希辰挺男人的,应该不会骗她吧?
穆希辰倒是一点都不尴尬,跟长辈们打完招呼后,便径直走到她身侧的位置坐下。
老爷子扫视着他们两个笑盈盈地问道:“昨晚出去玩得开心么?”
☆、第129章 婚纱
林思绾没料到老爷子还会来个‘事后回访’,本能地抬头望向他,随即又扭头看了一眼身侧的穆希辰,两人的目光不期而遇地撞到了一起,显然都没有想到老爷子会突然这么问。
“嗯……挺开心的。”林思绾素白的小脸勉为其难地泛出一抹微笑。
老爷子点了点头:“开心就好。”
“谢谢爸。”林思绾重新低下头去吃东西。
心里却有个声音在鄙视自己,明明就半道被他扔下了,还闹出了喝醉出丑的丑事来,哪里开心了?
她偷偷看了穆希辰一眼,眸底明显泛着不爽,穆希辰感觉到了,但他却什么话都没有说。
老爷子又转向夏美枝道:“美枝啊,泽洋和林小姐的婚期还有一个月了,婚礼筹备得怎么样了?”
一提到儿子的婚事,夏美枝立马笑颜绽放:“爸您放心吧,婚礼场地和酒店都已经选好了,宾客的请柬也都已经发出去了。不过因为子晴有孕在身不能太累,所以婚礼仪式后有关新娘的环节都尽量减少,或者由伴娘替代。”
“嗯,这是应该的。”老爷子点头。
夏美枝突然望着林思绾问:“对了,思绾,子晴的礼服你准备得怎么样了?能赶得及么?”
林思绾正在吃早餐的动作顿了顿,抬头看着她。
只那么那一瞬间的迟疑,便被穆晓灵抓住了机会故意含笑道:“小婶婶不会是心里焦虑得连稿子都画不出来吧?”
林思绾看了她一眼,浅笑道:“不,我只是想把最好的作品送给姐姐,毕竟姐姐这个人比较挑剔。”
夏美枝撇了撇嘴,道:“你明知道子晴一直想要的是你已经剪裁好的那一套作品,如果真想把最好的作品送给她那就应该爽快点,正好她现在急着要用。”
“大嫂指的是‘紫罗兰之恋’么?”林思绾问。
“没错,我知道那是你之前为自己设计的,但现在……反正你也已经用不上了,为什么不能给她?”
“大嫂既然知道‘紫罗兰之恋’是我为自己设计的婚纱,就应该知道是照我的尽寸剪裁的,色彩和款式也都是我的风格,怎么能给姐姐呢?”林思绾努力地撑着笑脸,眼眶却不自觉地开始有些酸涩起来。
林子晴还真是够绝情的,抢了她的男人还要抢她的嫁衣,难道非得要把她所有的东西抢干净了才肯罢休么?
‘紫罗兰之恋’是之前她为自己设计的婚纱没错,灵感来源于她和穆泽洋的相识经历,她和穆泽洋是在一座度假村里遇见的。那个时候正是紫罗兰盛开的季节,而那个度假村主打的主题也是紫罗兰浪漫之旅。
后来她跟穆泽洋重游那个地方的时候,感情已经深到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她站在一片紫色的花海中愉快地宣布为了纪念两人的相识相知,她要亲手为自己设计一套粉紫色的婚纱,名字就叫‘紫罗兰之恋’。
当时的穆泽洋高兴地一把将她抱起,声称那她一定会是世界上最美丽的新娘!
过去的回忆总是特别美好,然而转眼的功夫一切美好已成幻影,‘紫罗兰之恋’也早没有了当初的意义。
“既然子晴喜欢,而且非要,那就给她呗,反正你俩身高体形差不多。”一直没有开口说话的穆夫人居然也附和着说了这么一句。
林思绾摇头:“不,我会努力设计一套比‘紫罗兰之恋’更漂亮的婚纱给姐姐,相信她一定会喜欢的。”
不是她因为舍不得这套婚纱,也不是因为她对穆泽洋还存有幻想,她只是不想把婚纱给林子晴。因为她知道林子晴的用心和目的,无非就是为了更大力度地羞辱自己、打击自己。
所以,她怎能一次又一次地给她机会?
为了尽早终止这个话题,林思绾从餐椅上站起冲大伙道:“我吃饱了,你们慢慢吃。”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餐厅门口后,穆夫人将视线转到夏美枝的身上道:“美枝啊,刚刚你也看到了,不是我不肯帮你出面,而是思绾不听我的。”
“她怎么就那么喜欢那套婚纱呢?”穆晓灵撇了撇嘴道:“我那天看了图片也不是很漂亮啊,首先色彩我就不喜欢。”
“每个人喜欢的东西不一样,咱们也没有硬抢人家东西的理由,你们就别逼她了。”穆泽洋终于也说了一句话。
“你这小子懂什么?”夏美枝嗔怪道:“这婚礼马上就要到了,礼服的影都还没有,你不着急啊?”
“那能怪谁?还不是怪林子晴自己挑衅。”
“林子晴再怎么挑衅也是你未过门的老婆和你孩子的妈,你这胳膊肘别净往外弯。”夏美枝责备完穆泽洋后,突然脸色一缓,转向穆希辰时笑得极尽讨好:“老四啊,你看这事是不是得你出马才行啊,思绾她应该会听你的吧?”
穆希辰已经放下了碗碟准备离席,听到她这么说后冲她笑了笑:“大嫂你错了,思绾她不会听我的。”
“可思绾更不会听我们的呀,要不你帮我们好好劝劝她?让她把那套对她来说没有一点用处的礼服让出来。”夏美枝顿了顿,继续皮笑肉不笑地说道:“再说了,思绾那么宝贝那套婚纱肯定是有原因的,老四心里应该明白,老四看到那套婚纱的时候不觉得闹心么?”
她这半讨好半嘲讽的话语,成功地让穆希辰微微变了脸色,不过他并没有表达出来,而是淡淡地响应了一句:“大嫂放心吧,我会试着劝劝她的。”
“嗯,那就好,有老四帮忙肯定容易许多。”夏美枝终于满意地笑了。
穆泽洋看着穆希辰转身离去的背影,心里突然涌起一抹淡淡的不爽。属于男人的自尊心又开始隐隐作祟起来,因为在座的人中,只有他才最清楚‘紫罗兰之恋’究竟代表着什么。
那是林思绾特地为了他和她的婚礼准备的,也是他和她的恋爱回忆,虽然现在两人已经分手了,但他也不想被林思绾彻底忘记。就如同他看不惯自己刚跟她分手,她就转身嫁给了自己的小叔一样。
☆、第130章 送给她
穆希辰上到二楼,略一迟疑后才迈步往林思绾的卧室走去。
他敲门进去的时候,刚好看到林思绾正在忙着擦试眼底泪雾的动作,同时转过身去背对着她。
他俊眉微皱,迈步往她迈了过去,一只手抓住她的手臂将她的身体扳了过来,扫视着她:“一套礼服而已,对你来说有这么重要?”
林思绾被迫与他面对面,无处可避,只好淡淡地开口道:“礼服不重要,大嫂说的对反正我都已经用不上了。”
“那为什么不肯给她?”
“你知道林子晴为什么非要我那套礼服么?”她反问了一句。
穆希辰唇角微动,他虽然不太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但刚刚从夏美枝那故意的话语中已经猜出大概了,这也是他心中极为不爽的一点。
“因为礼服是你为自己跟穆泽洋的婚礼设计的。”
“你知道就好。”林思绾也不避讳再提到穆泽洋这个名字,咬牙愤愤道:“林子晴那么虚荣那么高调的一个人,怎么会看得上我设计的婚纱,从一开始就是冲着‘紫罗兰之恋’来的罢了。因为她从一开始就知道婚纱是我为自己跟穆泽洋设计的,她不但要从我手里把穆泽洋抢走,要我为她筹办婚礼,还要把我的婚纱抢走。目的就是为了羞辱我,让我难堪,让我伤心……。”
后面的话她没有说下去,似乎也不想再说了。
因为她知道穆希辰未必会理解自己,他不但不会理解,甚至还会觉得自己不肯给林子晴婚纱是因为对穆泽洋留有感情。
这不正是他一直以来的逻辑么?
她微微垂着头,不想去看他的脸猜他的心思,想着如果他要误会那就让他误会去好了,反正也不是头一回了。
穆希辰看着她,半晌才吐出一句:“如果你心里没有那个男人,又怎么能羞辱到你,让你难堪,让你伤心?”
“……”林思绾语滞。
穆希辰却再度开口:“如果不想让大伙看你笑话,让对方暗自得意,那就大大方方地把礼服送给她,就像当初大大方方地把男人送给她一样。”
“当然,你的大方很有可能是装出来的,并且被人看出是装的。但也总比像现在一样拒理力争地守护着一套没用的礼服好,你觉得呢?”
大大方方地……。
林思绾抬眸迎视着穆希辰平淡的视线,心里居然有那么一丝动摇了。
是啊,既然男人都没了,婚纱也没有意义了,她还死死地将一套礼服护在怀里做什么?她为什么就不能做到大大方方地把礼服给林子晴,告诉她,这套婚纱她不要了!
就如同当初告诉她,穆泽洋这个男人她不要了一样!
见她不说话,穆希辰接着开口说了句:“当然,这只是我随口听建议,如果你真那么舍不下那套礼服的吧,你大可以……继续留着。”
说完这句,他最后再目色深沉地看了她一眼,转身往卧室门口走去。
***
林思绾最终还是同意把婚纱让出来了,并且将婚纱带到了工作室稍作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