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吃货军嫂_分卷阅读_17

  实在是这一块豆腐的好吃程度超过了她的认知。
  所有的味道都发挥和融合到了最佳,咸鲜香,带点微微的辣味,小葱的清香也发挥到了最佳,跟豆腐完美搭配。
  这是丁小甜吃过的最好吃的红烧豆腐!
  明明做法还是跟以前的做法一样,用的材料也差不多,唯一不同的是在红烧豆腐的汤里加了一片空间里面的树叶进去。
  那一片树叶里面有丁小甜所知道,还有不知道的几十种味道。
  所以,肯定是那一片树叶起到了调味的作用,才使得今天的红烧豆腐这么好吃!
  了解到这一点之后,丁小甜差点儿高兴得要手舞足蹈了。
  她相信,以后她做菜,随便什么菜,只要加点儿随身空间中的小树上长的一片调味的树叶进去,就一定会让那菜变得美味无比。如果是素菜,那就会完全激发出蔬菜的本味,如果是肉菜,肉的醇厚和鲜美也会被激发得淋漓尽致。有了这种空间中调味的树叶,她会做出最美味的菜品,不但可以让自己和家人尝到美味,还可以用它来为自己挣钱。
  要是现在可以做生意,她开的饭馆一定会客似云来,生意爆好。
  但是很可惜,现在不准做生意。
  然而,丁小甜还是有办法利用自己会做美食的手艺挣到钱,即将去公社做小学代课老师,对于她来说,不但是可以挣工资,保证她跟女儿的基本生活,更进一步,她认为在光荣公社,她的好手艺大可以帮她挣到一些钱。
  吃完晚饭,她带着孩子去了大哥那边,把今天夏跃进和韩爱华来找自己,让自己去公社小学校代课的事情对他们说了。
  唐玉华一听就说:“太好了,之前我跟你大哥还担心你这回娘家来,要是不参加集体劳动,女婿给你的钱撑不了多久,你跟秀琳会饿肚子。现在要是去做公社的小学做了代课老师,不管做个月,你也就有了工资,吃饭是不成问题了。”
  丁建军也在一边高兴地说:“看来,夏叔叔还是个记情的人,韩爱华这个妇女队长也真得是做得好。”
  丁小甜:“要是我真去做了公社小学的代课老师,今年中秋节就给他们送点儿月饼去表示感谢。”
  唐玉香:“完全应该。”
  丁小甜又说如果自己去代课的话,秀琳上午就交给她妈妈帮着带下。
  唐玉香当然也说没问题,让她一早起来吃了早饭送到她这里来就是。
  而且如果中午丁小甜回来得晚的话,秀琳就在她大哥这边吃饭了。
  “要是这样的话,我拿点儿米过来算了。”丁小甜说。
  丁建军一听马上就垮了脸,不高兴地说:“秀琳才多大,她能吃多少,你要是拿米过来,外人晓得了,会咋说我这个大哥。”
  “这”丁小甜看了眼旁边坐着没说话的嫂子,有点儿为难了。
  丁建军也看到了自己二妹看向老婆的眼光,明白她在担心什么。
  所以他马上又说:“谁要是为了秀琳在我这里吃个中午饭计较,我绝对跟她没完!”
  这种话一说出来,在场的人都听出来了他话里的意思,针对的是谁。
  李珍月当然也听得出来,只见她脸色突变,腾地一下子站起来,朝西屋快速走去,接着再砰地把门给甩上。
  这样一来,弄得大家脸上都不好看。
  丁建军随后站起来,铁青着脸也要跟过去,还是丁小甜一把拉住了他,劝他千万不要跟大嫂吵架。
  要是他去跟大嫂炒了架,秀琳就真得不好让妈妈带着了。
  她还低声说不拿米也行,秀琳中午在这边吃饭,她去公社小学代课发了工资,每个月给五块钱也行,这给钱的事情不要让外人晓得了,大家就不会议论了。
  “哥,你千万要照我的意思办,不然就算我去公社做代课老师也不安心。如果你真得为我好,千万依我说的做。”
  “二妹你看这秀琳才吃多少点儿,就收你的钱,我这当大哥的实在是不好意思。”
  “大哥,你这么想,如果你不收这五块钱,我就要担心秀琳中午吃饭的问题,或者我就会把秀琳带着去公社小学,那样一来,我又怎么能好好工作呢?虽然只是代课老师,但对于现在的我来说非常重要。”
  “好吧,二妹,我就听你的。”
  “嗯,这样才好。”
  跟大哥和妈妈又说了几句话,丁小甜这才抱着女儿秀琳回老屋去了。
  现在她每晚的日常就是给女儿洗了哄她睡觉,然后去自己的随身空间里面干一会儿活。
  今天她进随身空间后看到泡在碗里的稻种已经全部发芽,于是就把它们全部撒到温暖湿润的红色土壤里面。如果一切顺利的话,过几天稻种就会出苗,长成秧苗,然后她就可以把秧苗全部栽种到水田里去了。
  然后,她又去看了看绿色土地里面种的那些蔬菜,经过一天,她已经看到了它们又比昨天长了不少。
  她在丝瓜和苦瓜苗旁边插上了竹竿,这样一来,丝瓜苗和苦瓜苗就有地方攀附生长了。
  做完这些活儿,又是两个小时过去,丁小甜去自己的简易“冰箱”里倒了一碗冰红糖水犒劳自己。
  把空间里收纳的东西整理了一下,她出去之前,拿一个小木桶去把自己放在红色土壤上的水壶里的温水倒进去,用这个温水洗了个澡。
  她也不担心在随身空间里面洗澡会被外人看见,毕竟这里是属于她的田地,这个随身空间里面只有她一个人。
  大大方方地洗了澡,换了干净衣服,丁小甜从空间里出去,上床陪着女儿睡觉,香甜一觉到天明。
  天亮了,又开始一天的忙碌,做早饭喂鸡去给看养殖的蚯蚓长得如何,还有就是去老屋附近的菜地,给菜地里面的蔬菜浇水等等。
  今天的丁小甜有些心神不宁,她虽然干着活儿,可心里一直在想夏队长去公社推荐自己做代课老师的事情。
  中午吃过中午饭后,丁小甜才把女儿哄着去睡午觉,妇女队长韩爱华和生产队的队长夏跃进又来了。
  丁小甜请他们进屋坐下,给他们倒了水喝。
  夏跃进告诉丁小甜:“我去公社分管教育的领导跟前把你的情况一说,他就同意了让你去做公社小学校的代课老师。后来我拿着批复去找了公社小学的周校长,把批复给她看了,又说了你具体的困难,她也同意了你去代课,把所有该你上的数学课安排在上午,中午你可以在学校的小食堂吃了饭回家去。”
  “真是太感谢夏队长和韩队长了!”丁小甜听完高兴地说。
  “小甜,你可要好好表现啊,争取将来从代课老师变成正式的老师,如果成了正式的老师,学校还会分宿舍给你住,中午晚上都可以在学校食堂吃饭。”夏跃进叮嘱道。
  丁小甜:“正式老师?哪有那么容易,学校正式老师都是有编制的,不过,我还是会认真工作,争取一下的。”
  夏跃进:“对头,这才是该有的态度,革命工作嘛,不论在哪个位置,都要发光发热。”
  说完,他从衬衣口袋里面摸出了一张纸递给丁小甜,说这是生产队开的介绍信,明天一早八点之前,丁小甜拿着这封介绍信到光荣公社小学校,找到周校长,周校长会给丁小甜安排教学工作的。
  丁小甜拿到介绍信之后,又向夏跃进表示感谢。
  夏跃进呢再次摆了摆手,接着他问丁小甜:“小甜,你会骑自行车吗?昨天我说把属于生产队的那辆自行车借你,让你骑着每天去公社小学代课,后来,我回去想,万一你不会骑自行车,那就难办了。”
  “我会骑!”丁小甜马上说。
  夏跃进一听就笑了:“会骑就好。那我一会儿给你把自行车推来,你骑着适应一下,明天早晨你最好七点就出发。”
  不过,很快丁小甜又犯难了,她说:“夏队长,我想起来了,我家里没有钟表,不知道具体的时间。”
  夏跃进闻言也是皱起了眉头:“没有钟表,不知道时间这倒是个问题。”
  这时候韩爱华忽然说话了,她对丁小甜说她家里倒是有个旧钟,是当年她嫁到前进村来,娘家的陪嫁,十多年过去了,还能走,就是有点儿旧。如果丁小甜不嫌弃的话,她可以把那个旧钟借给她一段时间,等到丁小甜发了工资,买了新的钟再还给她。
  “哎呀,太谢谢韩队长了,我不嫌弃。”丁小甜马上说。
  韩爱华:“那我去给你拿来。”
  夏跃进也跟着站起来,说:“那我去给你把自行车推来。”
  不一会儿,韩爱华给丁小甜拿来一个钟,这个钟是上发条的钟,每天都必须要上一次发条,不然钟就会停。钟虽然旧点儿,但是看起来走时还是比较准确。
  “你看,小甜,跟我这手腕上的手表一样的时间,两点二十。”韩爱华一边说一边把她手腕上的手表给丁小甜看。
  韩爱华手上的手表是上海牌手表,当时也是名牌货了,这是她去年过生日,她娘家的大哥送的生日礼物。
  她大哥现在县政府当干部,对于农村人来说非常昂贵的手表,他还是送得起。
  自从有了这块手表,韩爱华除了下地干活不戴它,平常都是戴在手上,随身看看时间的。
  要搁在重生之前,丁小甜看见韩爱华戴在手上的手表,那肯定是羡慕得不行。
  然而现在她是重生的六十八岁的丁老太,手表这种东西,就是瑞士的名牌手表都没人戴了,更别说国产的手表。丁老太在重生的时候,手里拿着看时间的是她女儿给她买的智能手机,家里人曾经戴过的各种手表早就不见了。
  所以,韩爱华也就没有收获到丁小甜羡慕不已的目光,这让她微微有些失落。
  丁小甜看了韩爱华的手表,又看了自己手里的旧钟,时间一样,可见这个钟走时准确。
  不得不说,那些年的商品,质量就要比后面商品经济时代的质量好。
  丁小甜感谢了韩爱华,韩爱华说不用谢,还说了几句鼓励丁小甜的话。
  夏跃进推来的一辆自行车,是前年以生产队的名义买的,主要是方便生产队的干部们去走村串户,为村民解决困难,还有就是去公社开会的时候,好骑车去,节约时间,也没那么累。
  这辆自行车凤凰牌加重自行车,在当时也是名牌货了。
  这种自行车有个前杠,车身高,车轮比较大,上车要有技巧,但是这种车能载重,也很结实。
  骑起来速度嗖嗖的。
  从丁小甜娘家所在的第七生产队去光荣公社,二十多里地,就算按照一般的速度骑车,大约四十分钟也就会到了。如果丁小甜每天早晨七点准时从家里出发,最多七点五十之前就会到光荣小学。
  光荣小学每天八点半上课,丁小甜早上七点出发到了学校还可以休息半个小时再上课。
  就算她每天七点半从家里出发,也会在上课之前赶到。
  “小甜,你骑给我看看,这个车就是上车有点儿难,要是你不会,我这就教教你。”夏跃进把自行车推来,交给丁小甜后说。
  丁老太也有二十多年没骑过车了。
  她重生之前是去随军之后才学的骑自行车,一开始学骑的车也是这种加重自行车,再说了,当时都是这种车卖,也没有女士自行车卖。
  学会骑自行车后,她骑了十多年,车技肯定是娴熟。
  所以,她才会很肯定地对夏跃进说她会骑车。
  不过二十多年没骑过自行车,再骑肯定是有点儿生疏的。
  但是她这生疏看在夏跃进和韩爱华眼里却是最正常的表现,夏跃进又指点了丁小甜几句,丁小甜自己多骑了几次,她的车技就回来了。
  丁小甜骑着自行车在院子里跑了几圈儿,最后从车上跳下来时,夏跃进向她竖起了大拇指:“很不错,看来公社小学的代课老师的工作,就该是你的。小甜,好好干!现在我就放心了。对了,你每天骑着自行车去公社小学,回来就把自行车骑到队部来,晚上吃了晚饭再来把车骑走,因为有时候队生产队的干部也需要用车。”
  “好的,夏队长!”丁小甜一口答应。
  夏跃进和韩爱华又交待了丁小甜几句话,就走了。
  丁小甜则是骑着自行车在院子里又绕了几圈儿,才停下来,把车推到自己跟女儿住着的那间屋去停好。
  这个年代,自行车是属于贵重物品,何况这还是集体的东西,丁小甜当然要格外爱惜。
  晚上,丁小甜做了个烧茄子吃,同样她在里面放了一片随身空间里的小树叶,烧茄子的味道也是鲜美无比,有那么一刻,她甚至有在吃肉的错觉。假如事先不知道这道菜的食材是茄子的话,她会以为在吃肉菜,至少会觉得茄子里面有肉。
  心情愉快的丁小甜吃了两大碗饭,剩了一点儿茄子她装进小碗里,放进随身空间的简易“冰箱”里,明天早晨起来煮点儿稀饭吃,就不用做菜了。
  吃完饭,她拿了五块钱抱着女儿去了新屋那边,把自己明天就要去光荣公社小学代课的事情告诉了她妈妈还有大哥等人。
  他们都替她高兴。
  丁小甜又把五块钱偷偷塞给大哥,让他拿给大嫂,拜托他们帮她照顾好秀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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