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极品宝镜_分卷阅读_677

  宝镜忍不住问道,“所有人都认为参客死在了山里,可他没有死对吗?”
  胡老爹咧嘴一微笑,带着几分得意:
  “不错,人人都以为参客死了,他却活着。不仅活过了屯子里的同龄人,还活得比自己的儿子长寿,参客的独子余生在没有见过父亲,但到了参客的孙子那一辈……想来你们也猜到了,采参人是代代相传的行当,参客的孙子还是干这行。孙子四十几岁时采参遇险,惹到一窝黄皮子,那东西最记仇,一路上害他,逼得参客孙子不得不跑到古林方向,却在古林外面遇到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男人,自称是他爷爷,替他赶走了狡猾的黄皮子。”
  熬到独子死了,孙子也有四十几岁,那参客应该也有八九十岁高龄,身体康健,还活着也还算正常。
  故事讲到这里并没有多少玄幻色彩,直到胡老爹放了个大招:
  “呵呵,那参客也不是外人,惹上黄皮子的真是我爷爷,被山神赠参的,却是我高祖父。”
  胡老爹小时候也不肯信这个故事,可早年外地入侵华国,东北是最先沦陷的省市,不愿意出卖良心做汉奸,只能被鬼子随意迫害,胡老爹的父亲带着一家人避到深山中,一家子在古林里生活了好几年,全靠胡爷爷传下的信物,胡家人才能平安出入古林。
  这段往事胡老爹谁都没告诉过,除了有次在战场上大难不死心生感概和战友透露过。
  不过胡老爹回家当了参客,战友却节节高升,要不六公子哪里能特意找到胡老爹给两人带路?
  这下子连秦云峥都重视起来。
  60年代的科考队虽然成功走出古林,卷宗上记录的人员伤亡可不少,胡老爹能自由出入古林迷阵,自然再好不过。
  自从两个高丽人踏入了古林地界,太阴镜无法再追踪他们的踪影。
  宝镜认为金希珠两人肯定是陷在了林子里,如果她和云峥靠着胡老爹先走出古林,那就能把高丽人甩在后面。不管高丽人想做什么,他们先到了地方就不怕金希珠两人作怪。这两人纵是世俗高手,只要没学过玄术,宝镜和云峥根本不会忌惮。
  蚂蚁多了咬死象,高丽人再嚣张,这里却是华国地界,金希珠和郑成珉不可能有太多帮手。
  长白山脉虽然和高丽半岛接壤,南高丽与华国之间还隔着一个北高丽呢,这个国家对华国不友好,对整个世界都不友好,哪怕是分裂出去的南高丽。想要从北高丽偷渡过来,比直接进入华国还麻烦。
  遇到高丽人的事,前两天趁着能找到信号秦云峥已经通知了后援部队,这两天越走越偏僻,卫星手提电话成了摆设。三人没有贸贸然进入古林,科考队前车之鉴,古林里物资丰富却不能随意取用,秦云峥将背包腾出来装满食物和饮水,都是已经烤好的野味和压缩饼干,反正在长白山烤肉也不会变质。
  养精蓄锐休整一番,宝镜两人才在胡老爹的带领下走进古林。
  胡老爹满脸恭敬,右手紧紧握着脖子上的皮带子,带子上绑着一颗狼牙,这是胡家曾祖替后代留下的护身符。就是靠着这枚狼牙,胡老爹才能自由出入古林。
  一踏进古木参天的林子,宝镜顿时精神一震。
  在外面,天地元气是很稀薄的,可古林里,那一丝丝游弋在古树间的白雾,就是天地元气凝聚成的实质啊!
  这里简直是不逊于医仙谷的洞天福地——怪不得能孕育保留许多上古物种,比人还高大的远古蕨类零星分布在林子里,宝镜不是个植物学家,却也知道这非比寻常。明明在几步之遥的地方,还是雪天,踏入古林里,气味宜人仿佛春天。湿润的林间温度让苔藓爬满树枝,地上还长着各种怪模怪样的鲜艳蘑菇。
  看那小雨伞般的彩菇长得可萌了,粉嘟嘟肥肥的,胡老爹说人和动物的皮肤一挨到它就完蛋了。
  胡老爹不是危言耸听,科考队提供的观察笔记里也说过,古林里有种剧毒彩菇,接触过它的地方都会腐烂化脓,药物无用,科考队员死的时候整个人变成了一堆烂肉。
  宝镜倒是对彩菇很感兴趣,有时剧毒之物也是良药,不过胡老爹满脸警告,她也不好意思当面去采摘收集。
  毕竟,快速通过古林,找到白鹰破除蛊虫才是此行的首要目的。
  第两百八十四章 前后追击,古林迷阵(三)
  林子里的一草一木都属于长白山神,没经过山神的允许,谁也没办法将它们带出去。
  天地元气充沛,常年人迹罕至,不至于像医仙谷药田那般夸张,百年以上的人参真不少见。宝镜有些心痛发现,这些所谓的百年老棒槌其实都是“幼参”,又不单只有人类识的人参的好处,山林里的动物靠着本能就能辨宝。
  事实说起来让人泪流满面,一些采参客一生采获的人参总数可能还没被一只野猪啃食掉的多。古林不仅有远古植物,还有各种数量稀少甚至在外面已经灭绝的动物,想到上千年的参王都被某只猪啃了、被某头熊给踩死了,作为一个医者,宝镜心痛得心尖儿乱颤。
  不仅仅是长白山的特产人参,宝镜还在林子里发现了一些早就灭绝的草药。
  有些药,即便是医仙谷药田也没有的。创立医仙谷的前辈又不能未卜先知,可能某种草药当年并不缺乏,并未移植栽种到药田里,哪曾想那些从前普通的草药后来倒金贵起来。
  作为一个在石碑世界里痴迷了几十年医术的纯粹医者,让宝镜看见能治病的好药不采,真是太折磨人了。
  胡老爹的高祖孝心感动山神,获赠百年老参,她也不是想要灵药牟利,或许能和山神打个商量,采一点出去?
  宝镜双脚一深一浅踩在林子里,专心看路的秦云峥猛然抓住了她:
  “小心!”
  林子里没有路,全靠胡老爹蒙头带路,原本走了半天都挺顺利,一只小象大小的野兽忽然在前方现身。
  “这是狼?!”
  宝镜知道有火红的狐狸,她孤陋寡闻,还真是第一次知道有火红色的森林狼。
  说它是狼,壮得像头小象。
  胡老爹满脸敬畏,结结巴巴道:“这是山神爷爷!”
  山神是一匹红狼,屯子里只有胡家才知道。
  胡老爹脖子上的系着的狼牙,便是红狼换掉的牙齿,就是靠着这枚狼牙,胡老爹才敢出入古林。然而他活了几十年,真正亲眼见到红狼,这不过是第二次。
  胡老爹把猎枪扔到了地上,“山神爷爷,我们不是贪心古林的宝贝,只是想从您这里借道,您老人家若不愿意,小老儿立马带人退出去!”
  您老人家若是愿意呢,就当没有看见我们。
  胡老爹默默祈求着。
  红狼体型和毛色都异常,定然是什么变异种。宝镜上次经过古林时整个人都是迷瞪状态,的确没有见过红狼。不过红狼能悄无声息接近他们身边,自有它的神异之处。就算宝镜不能动用太阴镜,她和秦云峥同是先天境的高手,六感比最优秀的猎人还灵敏。
  动物活了太多年岁总有些灵智,红狼不动声色望着三人,宝镜发誓从它眼中看到了岁月沧桑。
  它是能听懂人话的。
  胡老爹高举着狼牙证明自己的身份,掌心都是汗水,把老参客给紧张得厉害。
  红狼的视线从胡老爹身上移到宝镜脸上,宝镜的眼神很清澈,不是那种单纯无内容的清澈,而是饱含了内涵,却没有恶念的清澈。宝镜从没认为自己算是个好人,她手上还粘着人命,可她治病救人,毕竟有功德在身,人类看不见,红狼却认为她是大善人。

上一章目录+书签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