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漫长的那一夜(第1、2季)_分卷阅读_50
头一只生出来的小狼崽,体格最为结实,死死咬住母狼乳头。妈妈死了,乳汁还是热的,继续哺育孩子。这只执着的小狼崽,不像兄弟姐妹般一身灰毛,左耳朵上,有块雪花状的白斑,煞是醒目。
逃犯抱着其余六只狼崽,哼哼唧口即地说:“同志,你把这七个小畜生带回农场吧,也许吃羊奶可以活下来。”
“错,如果它们到了农场,碰上那些与狼有血海深仇的人,肯定会被剥皮抽筋滚油锅的。”
“让狼崽在雪里冻死吗?”逃犯说。
老狱警看了一眼狼穴,“此种野兽与人类相同,都是群居动物。母狼死后,狼群会照顾幸存的小狼。也只有这样,狼群才能在残酷的自然中,不断繁衍了几十万年。”他把男婴交换到逃犯手中,强行抱过狼崽们,拽起叼着母狼乳头的白耳朵小狼——最后一滴母乳被吸干了。
七只丧母的小狼崽都在怀中。他趴到雪地里,重新钻入漆黑的狼窝,把小狼崽放回去——它们就像回归母狼的子官,安全、温暖,潮湿。运气好的话,它们会被狼群发现并活下来.运气不好的话,狼穴也很像墓穴。但他只跟逃犯说了前半句话。
等到他满脸土灰地爬出来,却发现逃犯手里抓着56式自动步枪,枪口对准自己的胸膛。而他的54式手枪,还插在枪套里,能瞬间拔出来反击的只是电影里的情节。
“再过一两个钟头,太阳就会升起。上海在白茅岭正东方向,面朝太阳就能走回去。虽然,我身上没钱,但还有两条腿啊。渴了就喝河塘里的水,饿了从农民家里偷只鸡,再不济也有蛋吧。如果运气好,扒节火车或卡车,哪怕拖拉机。四年前,坐卡车被押解来白茅岭,经过的每个地方,我都在心里默默记住了。往东南过广德县城,沿着公路,从安徽走到浙江。长兴到湖州,左手边是太湖。两天能到江苏境内,穿过吴江平望,就是淀山湖。从朱家角老镇到青浦县城,从虹桥机场到中山公园。再往下是曹家渡。如果有下辈子,我还要做个妇产科医生!天照样下雨,女人照样生孩子,草木照样生长,鱼照样在河里游。报纸上不是说,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吗?我会帮助那三分之二的妇女接生孩子,你说那有多伟大啊!想想就让人激动!最亲爱的同志,请不要为我担心,我在社会主义明灯!第八个是铜像!(编注:指阿尔巴尼亚的情况。)”
越说越亢奋的19077号犯人,仿佛已踏上恩维尔·霍查同志的地界,老狱警却残忍地打断了这美好的妄想——“你的左腿,还在流血,等到天亮,会失血过多而死。”
自动步枪保险打开,单发模式。老头用左侧胸膛顶着枪口,心脏的位置。颤抖的金属枪口,清晰有力的心跳,丝毫不像快六十的人,更似颗快要破壳的鸡蛋。
“开枪!”
逃犯的眉目与眼睛扭成一团,扣在扳机上的手指,冻僵似的无法启动。
“开枪!”
老头说了第二遍,面无任何表情。
“同志,你自己下山逃命吧,带着地上的孩子,别逼我!”
“开枪!”
第三遍,像军官给士兵下达命令,行刑队面对死囚,验明正身,立即执行。
逃犯无法抗拒,手指直接听命于对方嘴巴,就像老狱警自己在动手。
扣下扳机。寂静,无声,雕塑般站立的男人。他还活着,他也活
着,还有地上小小的他。温暖的狼穴里的七个它,包括死掉的雌性动物,都没有听到任何枪响声。突然,逃犯瘫软在雪地上,才明白开枪之前,无论枪膛还是弹匣,已经没有一发子弹了!
老头微笑着蹲下来。他一直在计算弹匣里的子弹,连发的话,每扣一次扳机,射出三颗子弹,加上几次单发,正好用尽了三十颗子弹。
别了,阿尔巴尼亚。别了,全世界三分之二生活在水深火热中的妇女同志们。
夜空上的白月,渐渐暗淡,偏向西天。凌晨,氕点。不年轻的狱警,背着年轻的逃犯。前妇产科医生,左腿的裤脚管,像生孩子或得了妇科病的女人,不断被暗红色鲜血浸湿,半条裤子冻得硬邦邦。老头右肩挂着自动步枪,却没子弹。能用来自卫的,是别在腰上的三棱刺刀,还有枪套里的54式手枪。右手臂弯,怀抱男婴。孩子正在梦中吃狼奶。军棉袄成了襁褓,老狱警上半身剩一件被血污弄脏的棉毛衫,裸露着数条破口,是衬衣撕成的绷带。左手抓着一条毛茸茸的大家伙,死去母狼的尾巴,令人生畏的灰色身体,狼头倒挂在地上,碾压出深深的轨迹。他必须把狼的尸体带回去,告诉整个白茅岭农场,这头野兽已被他杀了,噩梦般的狼灾已消除。囚犯、干警、职工和兵们,大伙都能放心过年了!
二十八岁的垂死男人,五个月的健康男婴,大概是五六岁的母狼的尸体,制造于一九六九年的自动步枪,全被压在快要六十岁的老狱警身上。而这些活人、伤员、死尸,以及钢铁的重量,刚好超过他自身体重的两倍。唯一能照亮前路的,是一支手电。他可叮没有第三只手。手电简握在逃犯手中,末端顶着老狱警的脖子。
喉咙被顶得难受,老头却一路唠叨解放前的名侦探生涯。他办过的最古怪的案子,是在提篮桥监狱的一起谋杀案。牢房里关押着十几个重刑犯,其中一个突然被杀了,但没人知道谁是凶手。他也怀疑过,是否大家集体密谋杀人,全部串通好了攻守同盟。隔了好多年后,这批犯人要么被放出去,要么死在了牢里,他才突然悟出了真相。
“小子,你想知道是谁干的吗?”
趴在背上的19077号犯人,却表示毫无兴趣,反问老头一句:“你没结过婚,那有喜欢过的女人吗?”
老狱警停顿了一下,想起年轻的时候,曾有仰慕过他的女学生,听说后来去了香港嫁给富豪。还有纠缠过他的小寡妇,一九六六年跳了苏州河。在百乐门,在大世界,在跑马场,还有提篮桥,处处留下他的传说,结局却在白茅岭。
“你有吗?”
“嗯,有。”
明白了。对啊,等到过完年,还有四十九天,就能回家了。老头想想就傻笑起来,冰冷的风钻进喉咙,肺叶被刺激,咳嗽起来。
其实,他只是想不断说话,好让逃犯保持清醒,避免躺在背上睡着。否则在如此冷的雪夜,睡梦意味着死亡——襁褓里充满热量的孩子除外。他把这婴儿当作汤婆子,牢牢揣在怀里取暖呢。而压在他背上的那个男人,却像一床受潮了的棉被。
手电熄灭,像油尽灯枯,人之将亡。
撒手。
手电坠落到雪地。东边的天空已从漆黑变成深紫,很快就会泛出宝蓝色,再是鱼肚皮的白色。老狱警右小腿抽筋了。大半条腿不再属于自己,像被无数条钢丝捆绑,收缩到极点又飞快放开再收紧。周而复始的酷刑,使他不能再往前一步。双腿跪在雪中。一旦坐下,绝无可能背着逃犯抱着婴儿并拖着一头死狼站起来。老头的腿啊,覆盖着厚厚的汗毛,各种伤疤和瘀青,乍看像死去的狼皮。盐分正在离开身体,流失到死神身边。跪着的双腿弯曲,脚弓反方向顶着,靠近小腿胫骨正面,这是缓解抽筋的简单方法,但很疼。老狱警咬破嘴唇,膝盖深陷人积雪,顶到坚硬的石头,仿佛被刀子切割,棉裤磨出两个洞眼。
老狱警命令逃犯的右手下垂。那细长的胳膊与手指,曾用来检查女人和接生孩子,尚保留着力量和灵敏。拇指与食指,在老头的裤兜里摸出一个火柴盒。最后一根火柴,擦过侧面的红磷。火苗,星星一样,燃烧在两个人的鼻子跟前。微小的光和热,熄灭在风雪里!。
睁眼,闭眼,再睁眼。抽筋停止了。
深呼吸,再深呼吸,肺叶充满冰冷。脸憋成紫红色,全身肌肉战栗,腿随时会再抽筋,而且是两条腿。膝盖离开坚硬的石头。脚踝、小腿、膝盖、大腿,以及腹部,形成一条直线。
老头想要小便了。在山上追捕了一夜,膀胱早已憋坏了,一分钟都等不了,再等就会爆炸,鲜血和尿液四溅到脸上。怀里五个月大的婴儿,说不定已在他的棉袄里拉了坨屎。至于背上的逃犯,早不知道撒过几回尿了。
他甩了一下肩膀,让逃犯左边胳膊冉垂下来,手刚好够到他的小肚子。
“我要撒尿。”
年轻的逃犯已丧失思考能力,机械地动着手指,抓住老狱警的裤腰带往下拉。牛撒尿一样漫长。滚烫的尿液,融化一大片白雪,变成小型山洪暴发,汹涌在绿布胶底的解放鞋四周。
接着走。单薄的棉毛衫,棉袄裹着那孩子,老头不仅冻得哆嗦,鼻涕也已干涸,似乎冬天被最后那根火柴燃烧掉了。左后肩膀,被狼咬伤的两个洞眼,撕裂般疼了整个后半夜,又像突然打了止痛针,舒舒服服地麻醉了。
天,快亮了。向东二百五十公里的上海,应早亮十来分钟。一九七七年的第一轮太阳,刚好穿过黄浦江。海鸥修长的白色翅膀,驾着咸潮的风,飞过铁网般的外白渡桥,落到四川路桥的邮政总局。从不结冰的苏州河,在晨曦中波光粼粼。一长串早起的拖船,挂桨发动机的轰鸣,像桥下菜市场的喧闹,打破五百五十万人的好梦。
老狱警穿过毛竹林,磨掉大半的胶鞋底,已踩着白茅岭下的荒野。白雪皑皑间,坟冢星星点点,像一座座孤岛。两山之间的平地,头一回感觉无边无际。原本的稻田和茶园,被层层叠叠覆盖,宛如铺上一层厚厚的白棉被,管他睡在被窝里的人是谁。
一眨眼,大片飞雪飘过,像密密麻麻的纸钱,撒满回家的路。背上的逃犯再无声息。右手臂弯里的孩子,红扑扑的小脸蛋,保护得很好,一片雪都落不着。左手倒拖着的母狼,浸没在雪中越发沉重。一夜间,老头的嘴唇边和下巴,又冒出不计其数的胡茬,刀子般坚硬,宛如不死的野草,挂满白白的雪子和冰。
最后一里地,前方亮起一群绿色的眼睛。幽绿的,略微暗淡,更像早上未灭的路灯,雪雾下忽闪忽现。锐角三角形的耳朵,龇牙咧嘴,凶相毕露,粗壮的脖子与胸膛,灰色皮毛上沾着血迹。大扫帚般的尾巴,拖在雪地上,各自扫起一片白色尘埃。
狼群。
天光朦胧,白与灰,令人眼晃。并非一宿未眠后的幻觉,也不是大雪里的海市蜃楼。一目了然,至少二十头灰狼,缓缓靠近,有的猫腰,有的昂头,有的磨爪子。大部分公狼全是成年的。看起来吃得很饱,肚子鼓胀。有的狼嘴里,叼着一只老母鸡,或半条牛腿,或动物内脏。
昨晚,山上实在太冷,狼群都无法忍受,除了怀孕的母狼,全部冲下了白茅岭。正当老狱警独自上山搜捕逃犯,整个最漫长的那一夜,狼群在山下洗劫了农场,大肆屠杀享用棚里的牲口。或许,还有小孩和女人。
狼群包围了他。背上有个重伤的男人,右手怀抱婴儿,左手拖着母狼的尸体。无路可逃。二十多头凶恶的狼,眨眼之间,就能把他们撕成碎片,连粒渣渣都不会剩下!他的膝盖笔直,瞪大了双眼,盯着为首那头公狼。
这头狼体形最为硕大,简直是死去的母狼的两倍——狼王。
每群狼都有一个头领,控制和领导着整个族群。它就是那七只小狼崽的父亲。狼行成双。在食肉界,狼几乎是唯一的例外——狼夫妻长久相伴,双宿双栖,共同抚育儿女。怀孕的母狼难以长途捕猎,必须留守狼穴,依靠公狼外出打猎,将猎物带回窝供它食用。狼王嘴里叼着一只活羊羔,咩咩地叫着狼肚子里的妈妈。本该以羊羔作为早餐
的母狼,已变成僵硬的尸体,被倒拽着尾巴拖过雪地。
可以想象的狂怒,狼王必须为妻儿们复仇。它会率先咬断老头的喉咙,剖开他的下腹部,用狼爪拉出大肠。他想,自己的肠子会有多长呢?是从白茅岭监狱大门口,一直拖到深山中的狼穴,供那七只小狼崽享用吗?
半梦半醒间的逃犯,在他肩头说:“放下我吧,那些狼,会先盯着我吃,说不定为争夺我的肉,互相打架,你还有机会逃生……”
腰间还有把54式手枪,老狱警放下母狼的尸体,将婴儿换到左手,右手从容地掏出手枪。居然没有一头狼敢袭击他,哪怕是从背后,包括狼王。
子弹已上膛,打开保险,射出第一发。
一头公狼惨叫倒地。 54式强大的后坐力,晃了一下老头的右手,但没妨碍射出第二发,有头母狼的脑袋被打爆了。第三发,打断一头老狼的腿。第四发,擦着狼王的耳朵飞过。第五发和第六发,一发击中雪地,一发意外打伤另一头狼。第七发,彻底打飞,击中路过的一只乌鸦,黑羽鲜血坠落。
十五秒,他打光了所有子弹。杀死了两头狼,另外两头挂彩。但还有一大群灰色的家伙,毫毛未损,包括狼王。
老头把嘴张到最大,咬住54式手枪,牙齿间充满火药味,烫伤了口腔黏膜。他背上逃犯,搂紧臂弯里的孩子,又拖起狼王之妻的遗体,低头,弓腰,拗了脊椎,一瘸一拐,步履蹒跚,往监狱的方向走去。
二十多头狼,四面包围,八面埋伏,最后注视着他离开。狼群猛烈呼吸,一对对湿润的鼻孔,向雪空喷着热气,嗅着并记住他的气味。他继续走,它们一动不动,连对峙都算不上。
终于,狼群发出恐惧的嚎叫。真正凄惨的鬼哭狼嚎,仿佛看到一个魔鬼,天生下来屠狼的金刚。
一九七七年,元旦,清晨六点十三分,龙年还没过去。
狼,雪中的狼,围猎返巢的狼群。在背着逃犯抱着婴儿拖着母狼的老头面前,有七头狼趴在地上,八头干脆坐下,还有九头摇尾乞怜,就像看家护院的狗。还有两具狼的尸体,两个哀号的重伤员。
就连狼王,也放下嘴里的活羊羔,微微低垂头颅,一条前腿弯曲跪地,标准西洋礼仪。
地球上所有的狗,都来自同一对祖先—一东亚的灰狼,大约一万五千年前,它们走出非洲,经历漫长旅程,抵达这片大陆。但如果,没有比狼更勇敢的男人,也不可能有狗这个物种。世界上第一个将狼驯化为狗的人,据说是第一个定居在东亚荒野上的中国人,也长着老狱警的这张脸,同样的体格和心脏,还有眼神。
此刻,白茅岭的狼,像一群热烈欢送国际友人的少先队员,戴着红领巾,捧着鲜花,唱起歌,跳起舞,排列成整齐的左右两队,让出一条金光大道。
他从二十多头狼中间穿过。热烘烘的狼味,几头年轻的狼被吓得失禁的尿骚味。背后的逃犯闭着眼睛,臂弯里的男婴还在熟睡,被他倒拖过雪地的母狼一动不动,不远处的狼王眼泪汪汪,与妻惺惺永别。
一粒雪子,落人老头眼底。朔风飒飒,呼啸不止。
狼群,远远留在身后的雪野,集体呜咽号哭。在它们后半生的记忆里,烙印下的将不是这三个活人与一具狼尸,而是整个巨无霸的双头怪物,有着四条腿和四只胳膊,右侧腋下藏着个小脑袋,肩膀上生出一根铁棍,左侧身后拖着狼形的巨尾。那是它们的老祖先才见到过的,在与猛犸象和剑齿虎共存的同一个时代,灭亡在人类与狼群互相猎杀
的时代。难道是在地下冰封了十万年,终于在大雪的召唤下出土,满血复活?这种令狼战栗的“史前怪兽”,从漠北草原到黄土高坡再到江南丘陵,通过一代又一代狼王的描述,种植在每一头狼的大脑皮层深处。
清晨,七点。
老狱警带着狼、逃犯、婴儿,走到白茅岭监狱的门口。岗亭站着两个新兵,都没认出来,惊慌失措之中,不晓得是哪一个,拉开自动步枪保险,往天上打了一梭子弹。
五分钟后,凡是活着的人都出动了……下夜班和上白班的干警,早起干活的农场职工,营房里的士兵们,就连上早操的几百号劳改犯,也都涌到监狱大门口往外看。他们的眼睛都布满血丝,因为彻夜难眠,不断被山上的枪声惊醒,还有此起彼伏的狼嚎。没人敢出门,连窗户都不敢开一道缝。昨晚九点起,狼群洗劫了农场,四下都是牛羊的哀
嚎与惨叫。包括连长在内的所有人,毫无疑问地确信——老狱警与年轻逃犯,都已消化在狼的肠胃中,天亮又变成一坨坨狼粪。等到开春,这两个倒霉的男人,会是庄稼地里上等的肥料,供应玉米或稻谷生长,回归白茅岭的居民们腹中。也算是他俩死得其所,对得起生养他们的人民群众。到时候,不会再有人认得这两张脸。想想就有些可惜,也有些悲壮。
如今,这两个男人还活着,加上臂弯里的小男人。
白发覆头的老狱警,来到白茅岭二十年,经他手送葬的囚犯与警察,亦不少于百人,但他从未像此刻般坚硬如铁。逃犯,似已粘在他身上。尤其脸颊与耳朵部位,冰雪把两个人的皮肤冻在一起,像是打一个娘胎里出来的连体儿。好些人上来帮忙,费劲地把他们分开。
老头依然站立着。
广大人民群众,还有被剥夺了人民群众权利的囚犯们,把老头和母狼的尸体圈在当中,一场喧嚣而热闹的围观。这只庞大的野兽,似乎随时都有可能复活,一跃而起,依次咬断大伙儿的喉咙。老头松开左手,母狼的尾巴垂落。
他已完全证明自己。手心里全是狼毛,还有腻腻的汗和掌心开裂的血。
五个月大的男孩,仍旧在他的臂弯里熟睡着,鼻子里呼出狼奶的气息。
“建军!”
女人尖厉的声音,喊出婴儿的名字。他们夫妻本以为永远失去了孩子,正在每晚努力,想再生个娃娃。她和她男人重重撞到老狱警身上,却像顶到一堵墙。一个多月不见,男孩竟结实壮大了一圈,充满狼穴的气味。但妈妈毕竟认得儿子。
老头并不是不想动,而是半边身体麻木了,仿佛被巨蛇吞噬着胳膊。当孩子从他手里被抱走,从热乎乎变得冰凉的几秒钟,好像躯干的一部分断裂。几个年轻的干警,帮老头卸下56式自动步枪和三棱刺刀。
逃犯快死了。最后一滴血,像经过输液针头似的,汩汩输入雪地。红的血,白的雪,混在一起,变成另一种暖眯的颜色,难以准确地在光谱中描述,就像孕妇分娩后的床单。两片破碎的镜片底下,逃犯瞪大双眼,看着他。
老头弯腰在他耳边说了什么,周围人都没听清,除了将死之人。
他眨了眨眼睛,断气了。
冬至那晚,死在监狱床上的大块头,原本是个抢劫犯。因为欺负其他犯人,加过两年刑期。所谓欺负,就是强奸。当年在提篮桥,有人告诉过名侦探,男人被强奸是怎样的感觉——仿佛变成一块肉,被切碎了,油炸了,红焖了,生煎了……19077号犯人,紧挨大块头的铺位,刚进去不敢反抗,以为这是白茅岭的老规矩。第一年苦熬过去,以为
到头了,大块头竟变本加厉,其他人却一个个装睡。他才明白,大块头是看中了自己——上海来的妇产科医生,细皮嫩肉,容易推倒,难以反抗,强奸起来特别舒服。
狼灾肆虐的冬天,白天出去干活时,他在茶园发现一大撮灰色狼毛。地上有堆带血的骨头,像獐子之类的小动物。他藏起狼毛,压在床铺底下。还有,作为前妇产科医生,他有在监狱医务室工作的便利,私藏了一些药物,比如乙醚——无色透明液体,会让人暂时昏迷,只要剂量适当,又不致人死命。狼毛与乙醚都准备好,耐心等候时机。那
一夜,狼嚎特别清晰,就在监狱院墙下。后半夜,监房里鼾声此起彼伏。他把乙醚洒在手帕上,依次蒙住大家口鼻。没一会儿,全都睡得死沉死沉,怎么折腾都不可能醒来——包括边上的大块头。
19077号囚犯,把自己想象成复仇的母狼,用牙齿一点点咬破大块头脖子上的皮肤、血管和气管。其他人都昏迷了,听不到大块头临死前的蹬腿声,就像每次大家都在装睡。大块头死了。喉管暴露在空气中,鲜血溅满床铺,还有19077号的口腔。他吸了一点血,就一点点。人血的滋味,苦咸苦咸的,不好喝。
伪装现场。他撕裂死尸的伤口,手指插得更深,模拟锋利的狼牙,几乎摸到脊椎骨。他用事先准备好的细树枝,在尸体上划出一道道伤疤,像狼爪挠过的痕迹。他把狼毛弄在床铺上、监狱的地上,特别是铁栏杆上。狼用缩骨术进出时,必定留下这种痕迹。他为自己清理一番,咽下嘴里的血,看起来跟别人没两样。就算身上有血迹,睡在死者身边也属正常。到了早上,所有人按时醒来,受乙醚麻醉的影响头晕恶心,就算嗅到某种特别的气味,但当看到大块头的尸体,再加上满地狼毛,肯定会产生强烈的心理作用——那就是狼的气味。监狱的调查草草了事,哪有什么法医来做尸体解剖。大伙随便看下尸体,伤口像这么回事,自然而然断定,凶手必是那头母狼。
直到昨晚,老狱警也被他骗过了,相信那套狼闯入监狱吃人的鬼话。若是早点怀疑,绝不可能在放风时睡着,还让杀人嫌疑犯夺枪逃跑。不晓得这算是走运还是不走运,这些秘密,已被19077号带给死神。
他的眼睛睁着,明亮,无瑕,不似死人的浑浊,更像六角形雪花,坠落在扩散的瞳孔底下,融化成一汪清淡的泪水…
逃犯死在老狱警的怀中,享年二十八岁。活到六十岁的前名侦探,将他放在白茫茫的雪地上,反正不会弄脏了死者。再过四个月,等到清明,埋葬年轻逃犯的荒野,就会开满金灿灿的油菜花。
左边是母狼的尸体,右边是死去的逃犯,他在中间,活着。
有人给老狱警点上一支烟,上海卷烟厂的牡丹牌。第一根火柴,晃了半天没点上,被风雪吹灭了。有个高大的干警,用身体和手掌阻挡着风,又擦了好几根火柴,差点烧着眉毛才点上。老头略微驼背,但纹丝不动。他将烟吞入肺中,又经鼻孔喷出,蓝色氤氲在雪中蒸发,仿佛清明、冬至上坟的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