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中天中华史:隋唐定局_分卷阅读_14

  [28]以上综合《旧唐书·突厥传》、《新唐书·突厥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一。
  [29]以上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
  [30]贞观之治的实现,《新唐书·魏徵传》和《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均记在贞观四年,《资治通鉴》还明确记在颉利可汗被俘,唐太宗被尊为“天可汗”之后。
  [31]见《旧唐书·魏徵传》、《新唐书·魏徵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一。
  [32]以上见《贞观政要》卷一《政体》,《新唐书·魏徵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但《贞观政要》将这次辩论记在贞观七年是不对的,因为封德彝在贞观元年六月即已去世。王先恭《魏文贞公年谱》记在唐太宗即位后不久,是符合历史的。据查,魏徵在武德九年的七月至九月出差关东,因此辩论应在回京后的十月。请参看赵克尧、许道勋《唐太宗传》。
  [33]见《旧唐书·张玄素传》、《新唐书·张玄素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
  [34]请参看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
  [35]据《旧唐书·张玄素传》,魏徵评价说:张公论事,遂有回天之力,可谓仁人之言,其利博哉!
  [36]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四。
  [37]见《旧唐书·魏徵传》、《新唐书·魏徵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但只有《新唐书·魏徵传》将忠良之辨和兼听则明记载在同一时间,《资治通鉴》则将兼听则明记在贞观二年。
  [38]见新旧《唐书》之《魏徵传》。
  [39]长孙皇后救魏徵一命的故事,见于唐人所撰《独异志》和《大唐新语》。两书都是小说,不是正史。但长孙皇后对魏徵的肯定和赞扬,《旧唐书·长孙皇后传》有记载。另据《旧唐书·魏徵传》,魏徵去世后,唐太宗就解除了衡山公主与魏徵之子的婚约。据《新唐书·魏徵传》,太宗还毁掉了为魏徵所树的御碑。
  [40]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
  [41]见《贞观政要》卷一《君道》。
  [42]见《贞观政要》卷一《政体》。
  [43]见新旧《唐书》之《封德彝传》。
  [44]唐太宗的愿望在魏徵去世后得到了实现。贞观十八年(644)四月,即魏徵去世的第二年,唐太宗要大臣指出他的过失,长孙无忌等人都说“陛下无失”,只有两个人提出意见,其中一人当年被杀。贞观二十一年(647)五月,唐太宗总结自己功超古人的五点经验,并问大臣褚遂良:你做过史官,朕说的属实吗?褚遂良说:陛下盛德岂止五条?实在是太谦虚了。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一百九十八。
  [45]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五。
  [46]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六。
  第三章
  [1]这一观点亦请参看周时奋《中国历史十一讲》。
  [2]严格意义上的邦国时代是从西周开始的,之前的夏是部落国家,商是部落国家联盟,周则是国家联盟。这个联盟以周王国为盟主,周天子为共主。天下的产权在名义上属于周天子,叫“普天之下,莫非王土”;治权也一样,叫“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但,周天子分封诸侯以后,各国的产权和治权就永久性地属于国君。他们还可以进行权属的再分配,从而建立起大夫的家。天下、国、家,三级所有,层层转包,各自为政,自负盈亏,是为邦国制度。详请参看本中华史第三卷《奠基者》。
  [3]辅佐君主的贵族虽无薪水却有酬劳。酬劳高级贵族的办法是封土封民,册封他们为大夫和诸侯。诸侯对封国,大夫对采邑,都有财权和治权。士得到的酬劳是世田,只有财权没有治权。
  [4]例外的是西汉初年和西晋,结果是西汉有七国之乱,西晋有八王之乱。但直到唐代,仍然有人主张封建,请参看柳宗元《封建论》。
  [5]天下乃天下人之天下,见托名姜太公的《六韬》。
  [6]六部的排列次序,隋唐至宋初有变化。至王安石变法,始定为吏、户、礼、兵、刑、工,以后不再改变。另,本章所述均请参看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吴宗国主编《中国古代官僚政治制度研究》,杨鸿年、欧阳鑫《中国政制史》,韦庆远、柏桦《中国官制史》,陈茂同《中国历代职官沿革史》,《中国历代官制》编委会编著《中国历代官制》(齐鲁书社版),徐连达编著《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易中天《帝国官僚制度简述》。
  [7]以上亦请参看《旧唐书·职官志二》。
  [8]六部官员的官阶:尚书,唐正三品,宋从二品,元正三品,明正二品,清从一品。侍郎,唐正四品,宋从三品,元正四品,明正三品,清正二品。郎中,唐从五品,宋从六品,元从五品,明正五品,清正五品。员外郎,唐从六品,宋正七品,元从六品,明从五品,清从五品。主事,唐从九品,明正六品,清正六品。
  [9]先由门下审核再由皇帝签署的是制书,先由皇帝签署再由门下副署的是敕书。请参看刘后滨《从三省体制到中书门下体制》。
  [10]所以钱穆先生说,汉代宰相是“领袖制”,唐代宰相是“委员制”,见钱穆《中国历代政治得失》。
  [11]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
  [12]姚崇改革事见《唐会要》卷五十五。这个制度,《南部新书》乙篇称“凡中书有军国重事,则中书舍人各执所见,杂署其名,谓之五花判事”。《唐六典》卷九则称“凡有章表,皆商量可否,则与侍郎及令连署而进”。
  [13]见《旧唐书·李藩传》。
  [14]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二。
  [15]三省主要官员的官阶是:尚书都省一把手尚书令,正二品;副长官左右仆射,从二品;秘书长左右丞,正四品。都省之下,六部尚书定员一人,正三品;侍郎定员二人,正四品。唐代宗大历二年(767)前,中书门下的长官中书令和侍中,都是定员二人,正三品;副长官中书侍郎和门下侍郎也都是定员二人,正四品。而且,六部尚书只有一人,中书门下的长官却是两人。换言之,他们还不如六部尚书。
  [16]本节所述据《新唐书·选举志》,亦请参看王凯旋《中国科举制度史》,吴宗国《唐代科举制度研究》,刘后滨《从三省体制到中书门下体制》,翟国璋《中国科举词典》,杨波《长安的春天》。
  [17]关于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与现代公务员制度的关系和区别,详请参看任爽、石庆环《科举制度与公务员制度》。
  [18]见王定保《唐摭言》卷二。其实此事只能看作传说,白居易荐徐而抑张,很可能因为徐凝为人稳重,张祜放荡不羁。杜牧《登池州九峰楼寄张祜》即称:谁人得似张公子,千首诗轻万户侯。请参看杨波《长安的春天》。
  [19]见《唐摭言》卷九。
  [20]请参看刘后滨《从三省体制到中书门下体制》,描述科举制度本质特征的十六个字也出自该文。
  [21]隋炀帝设置进士科是在大业二年(606),也就是他即位之初。
  [22]见《唐摭言》卷一。
  [23]实际上,进士一词在唐代有两个概念,一个指考试的科目,一个指考生的身份。在唐代,但凡州县推荐到长安参加尚书省考试的生员和乡贡,都叫进士。如果放榜时榜上有名,就叫及第进士,也叫新进士。通过吏部考试后,则叫前进士(意思是以前是进士,现在过关了)。后来,秀才科被废,明经科衰落,进士科一枝独秀,进士又有了新的含义。宋代,凡参加进士科考试的都叫进士。通过殿试以后,则按成绩分为进士及第、进士出身、同进士出身三等。到明清,殿试合格者分为三甲。一甲三人,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状元,第二名榜眼,第三名探花。其实榜眼原本是两个人,意思是金榜的两只眼睛。唐代杏园探花的探花使也原本是两个人,后来又有一个人要求参加,变成三个人。结果到明清,榜眼就变成第二名一人,第三名一人则俗称探花。
  [24]见孟郊《登科后》。
  [25]见赵嘏《残句》。
  [26]见《唐摭言》卷一。
  第四章
  [1]关于李彦升、尉迟敬德、安禄山的民族问题,系据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
  [2]康国和安国,在《魏书》和《隋书》的《西域传》都有记载,《隋书·西域传》并称安国国王姓昭氏武,与康国国王同族。但安波至是否安国的王族之后,尚不能确定。亦请参看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
  [3]如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即称独孤信家族为汉化的匈奴氏族,樊树志《国史十六讲》则称该家族为突厥望族,但一般都主张其族别为鲜卑。其来历,《周书·独孤信传》有简单介绍。
  [4]见《周书·独孤信传》。
  [5]见《隋书·文献独孤皇后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七十八。
  [6]见《隋书·文献独孤皇后传》。
  [7]见《旧唐书》之《高祖太穆皇后窦氏传》、《太宗文德皇后长孙氏传》。
  [8]渗透王朝和征服王朝,是美国德裔历史学家魏特夫(wittfogel)和中国学者冯家升合著之《中国社会史:辽》一书导言提出的概念(该导言有中译本),在欧美和日本影响很大。请参看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注80。
  [9]混血王朝是本书提出的概念,也有历史学家称之为“二元帝国”,请参看雷海宗《国史纲要》。
  [10]羁縻作为一种统治方式,最早可以追溯到秦惠王灭巴国后,仍以巴氏为蛮夷君主,但成为制度是在唐。最早是贞观三年以南蛮东谢酋长为应州刺史,南谢酋长为庄州刺史,不过真正产生影响是贞观四年为战败的东突厥设置羁縻府州。
  [11]据统计,唐代设置的羁縻州多达856个,远远超过只有358个的普通州,可见此项政策之重要。请参看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
  [12]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
  [13]称唐太宗为“华夷父母”的是铁勒部的一个豪酋,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
  [14]南疆、北疆和东疆不是行政区划,而是习惯称谓。大体上天山以南为南疆,以北为北疆,以东的哈密和吐鲁番地区为东疆。
  [15]狭义的西域概念见《汉书·西域传序》:西域以孝武时始通,本三十六国,其后稍分至五十余,皆在匈奴之西,乌孙之南。南北有大山,中央有河,东西六千余里,南北千余里。东则接汉,阸以玉门、阳关,西则限以葱岭。
  [16]请参看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法)勒内·格鲁塞《中国的文明》。
  [17]玻璃制品很早就传入了中国,经由路线则有海路和陆路。但可以肯定有一部分是从丝绸之路传入的,唐人所谓“葡萄美酒夜光杯”即可证明。请参看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
  [18]高昌本为军事基地,西汉宣帝时屯田于车师前部,十六国时建郡。公元460年,柔然立阚伯周为高昌王,是为高昌建国之始,以后历经阚氏、张氏、马氏、麴氏四代政权,唐太宗时国王为麴文泰。麴文泰与玄奘法师的故事见《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师传》,归顺大唐事在贞观四年十二月,见《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三。
  [19]以上见新旧《唐书》之《高昌传》、《侯君集传》、《阿史那社尔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五。
  [20]见《新唐书·焉耆传》。
  [21]唐军统帅名单见《新唐书·龟兹传》,行进路线则见《旧唐书·龟兹传》。现在,库车县与独山子之间有独库公路,当年唐军很可能即沿此线穿过天山。
  [22]见《旧唐书·龟兹传》,并请参看勒内·格鲁塞《中国的文明》。
  [23]格桑花又称格桑梅朵,具体为何种植物存在广泛的争议。在藏语中,梅朵是花,格桑是美好时光或幸福的意思。所以格桑花也叫幸福花,长期以来一直寄托着藏族人民期盼幸福吉祥的美好情感。雅砻江则是金沙江的最大支流,又名若水、打冲江、小金沙江,藏语称尼雅曲,意为多鱼之水。据说,吐蕃王朝的前身悉补野即兴起于雅砻河谷地区。
  [24]吐蕃的得名有各种说法。一般都认为,蕃是藏文bod(拉丁字母转写,下同)的音译,为古代藏族的自称。其来历可能由于雅砻河谷地区当时为高原农业的中心,称为蕃域,与卓(bro,牧区)相对应。也有人认为蕃是本(bon,藏族原始宗教)的音转。吐的含义也有多种解释,比如山南、上部、大,等等。
  [25]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民族卷》。又,羊同即藏文zhang zhung的音译,又译象雄,见罗广武《两唐书吐蕃传译注》。
  [26]见《新唐书·吐蕃传》,王忠《新唐书吐蕃传笺证》。
  [27]北京故宫博物院所藏阎立本《步辇图》中,端坐于舆中的是唐太宗,留着浓密胡须面对太宗皇帝的(画面左起第三人)就是禄东赞。
  [28]以上事见新旧《唐书》之《吐蕃传》,《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五、一百九十六。另请参看崔瑞德《剑桥中国隋唐史》,(美)白桂思《吐蕃在中亚:中古早期吐蕃、突厥、大食、唐朝争夺史》,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
  [29]见索南坚赞著、刘立千译注《西藏王统记(吐蕃王朝世系明鉴)》。
  [30]请参看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另外,藏文的起源有两种说法。佛教学者认为是公元七世纪由国王松赞干布派遣藏族语言学家吞弥·桑布扎到北印度学习梵文,回国后引用梵文字母创制的。但雍仲本教学者则认为藏文完全是从象雄文演变而来。
  [31]两次会盟分别在唐德宗建中四年(783)和唐穆宗长庆元年(821)。此后,唐蕃战争宣告结束,他们也都开始日薄西山。
  [32]请参看林幹《突厥与回纥史》。
  [33]据《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民族卷》。
  [34]以下所述无另注者,均见《旧唐书·回纥传》、《新唐书·回鹘传》,《中国大百科全书·民族卷》,同时请参看林幹《突厥与回纥史》,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
  [35]据《旧唐书·回纥传》和《新唐书·回鹘传》,宁国公主被回纥可汗册封为可敦(皇后)。该可汗去世后,回纥人原本要以公主殉葬,被公主严词拒绝,然后回到了大唐。
  [36]一匹绢宽1尺8寸,长4丈,即宽54厘米,长12米。
  [37]我国历史学家沈福伟和日本历史学家气贺泽保规都谈到了这一点。据沈福伟先生的研究,在公元8世纪中到9世纪中,由于河西走廊被吐蕃切断,回纥成为葱岭以东最大的绢丝贸易中间商。他们和粟特商人一起,每年都将成千上万的绢帛运往中亚和西亚,给大唐造成的却是巨大的财政赤字。气贺泽保规先生则特别谈到了绢帛作为高额通货和结算手段为回纥带来巨额财富,从而改变其社会性质的问题。见沈福伟《中西文化交流史》,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
  [38]请参看气贺泽保规《绚烂的世界帝国:隋唐时代》。
  [39]见《回鹘毗伽可汗圣文神武碑》。
  [40]见《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宗教卷》。
  [41]见《新唐书·回鹘传》。
  [42]李德裕《会昌一品集》卷二即称,回纥在长安造成的风气,是逐利之人甚多,邪恶之人影从(交利者风偃,挟邪者景附)。
  [43]裕固族的前身包括武则天时期迁徙到今张掖、武威的回纥和公元840年以后迁来的回鹘,元、明时称撒里畏兀儿,1953年定名裕固族。维吾尔是本族的自称,一般认为有联合、协助的意思,其族源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回鹘西迁后,天山一带和南疆各民族被回鹘化;另一种认为新疆自古就有维吾尔族,与回鹘同为古维吾尔人,两者汇合即为后来的维吾尔族。请参看《中国大百科全书(第一版)·民族卷》。
  [44]关于伊斯兰文明与中华史的关系,请详见本中华史下一卷。
  [45]以上据《新唐书·回鹘传》附录,林惠祥《中国民族史》。
  [46]这两个数据见《唐会要》卷七十三,《新唐书·回鹘传》,并请参看向达《唐代长安与西域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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