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代理人_分卷阅读_629

  第二百七十二章,射日神弓
  “滚开!”
  我一声咆哮,身上灵气外放,一拳打出正好轰击在了面前剑魂的身上,这剑魂虽然受到血气影响,强了不好,不过却也不负当年封神之战中的威能,被我这一拳震退了好几米,我正要趁机冲上去强攻,但是这脚步刚迈出去,就被另外两个剑魂给挡了回来,剩下一个剑魂更是直接出现在我身后,对我进行强杀。
  造天之力强悍无匹,被这剑魂偷袭依然没破,我双眼猛睁,反手拔出轩辕神剑,金色剑芒冲上天空,狠狠一挥,剑气所过之处,四大剑魂尽数被灭,甚至连一声呜呼之音都没发出!
  剑魂被灭,但是地上的屠杀还没结束,我正要冲进内部剑阵,一个意外的事情发生了,诛仙剑阵内,天空之中慢慢地走出来一个身披黑色斗篷的男子,这男子看起来有些瘦弱,个子和我差不多。
  在我看来这家伙多半是哪个金鳌岛的天君想要偷袭我,可是,下一秒,我却看见这个身披黑色斗篷的男子慢慢地从背后拿出了一个木盒子。
  很大的正方向木盒,上面有一些繁复的花纹,看起来很有年头了,甚至其上还有一些特殊的封条,似乎是为了镇压这木盒中的东西。
  “哼,又是什么法宝不成?装神弄鬼,以为这样就能杀的了我?做梦!”
  我冷哼一声,正要挥剑冲出诛仙剑阵。
  可是,却看见他拿出这个木盒后,双手合十,默默念叨着什么,仿佛是在祈祷,又好像是在念咒语,我听不真切,但是当他念叨完之后,这木盒子上的封印居然自己灰飞烟灭,消失不见!
  而整个木盒子却在此时散发出了惊天动地的灵光,这灵光浩大威严,隐隐有一股巫力透出来,我不由得皱起了眉头,心下念道:难道是什么厉害的巫器吗?
  男子将木盒打开,慢慢地将木盒中的物件给拿了出来,这时候我才看清了在这木盒里到底放着的是什么!居然是一把长长的木弓,这木弓一看就非常考究,其上的花纹和阵法刻文互相交织在一起,形成了很特殊的花纹,整个木弓的造型呈流线型,弓弦没人波动就会自己颤动,其上散发出来的力量,竟然不亚于我见到过的任何一件宝贝,是的,这股力量甚至不弱于我背后的轩辕神剑,当然,是在没有开启剑意情况下的轩辕神剑。
  这就说明,眼前的这把木弓一定大有来头,而且肯定是件了不得的超级法宝!
  然而,黑衣人带给我的震惊还远远不止这些,他伸出手将木盒内另一只长箭给拿了出来,这支长箭乍一看很普通,而且和古代的箭矢不同,这根长箭很长,箭头上散发出异芒,然而除此之外,再无半分奇特之处。
  可是,这样一把堪比轩辕神剑的木弓,以及一根没什么异样的箭矢,组合在一起后,在我的脑海中瞬间就蹦出了一个名字——射日神弓!
  罗焱当年所倚重的超强兵器,在他逆天失败后却下落不明,却未曾想,竟然辗转流落到了通天教主的手上!
  可是,射日神弓这个级别的兵器可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用的,眼前这个身穿黑衣的男子,到底是什么来头?为何能够驾驭罗焱当年的神兵!
  黑衣人握住了射日神弓,手指轻轻地弹了几下射日神弓的弓弦,发出砰砰之音,我的心眼能够看见这射日神弓上散发出的气场仿佛与黑衣人很契合的样子。
  他将射日神箭搭在了射日神弓之上,慢慢拉开,却猛然间将箭头对准了我,我一愣,眉头紧锁手上的动作可不慢,斜跨一步,轩辕神剑挡在了我的身前,严正以待。
  这个意外远在我的预料之外,不过既然对方以罗焱当年的宝贝对上了我,我自然不能后退,黑衣人却在此时开口说话了!
  阴冷的声音,带着几分熟悉,两年前我和他相遇,却没有了兄弟之间的情分,而是只剩下了仇恨。
  两年后我们再次重聚,他却手持射日神弓,而我同样手握轩辕神剑,一弓一剑到底谁更强?他又为什么会拥有如此至宝,其中缘由,我却一无所知,只能听到他冰冷地说道:“端木森,送一份见面礼,两年未见,希望这一次你不会被我压制!”
  射日神弓的弓弦猛地一弹,神箭脱手而出,如同在天空中划出了一道长长的蓝色流星,第一时间撞击在了我面前的造天之力上!
  我看见造天之力被打穿了一个小洞,但是这射日神箭却也难以再深入分毫,对方轻咦了一声后冷笑道:“端木森,看来你的确长进了,不过,你别以为这样的攻击,只有一次!”
  我一顿,却看见已经平静下来的射日神箭又一次猛烈摇晃起来,竟然冲进了我的造天之力中,接着只听见“铛”的一声,我手上的轩辕神剑被一股巨力打中,我整个人更是连连后退,身子不由自主地向后横飞,我冷哼一声,看着面前的射日神箭往回收,最终回到了黑衣人的手中,而当我反应过来的时候,我竟然已经被这一箭的巨大力量推出了诛仙剑阵的阵外,破阵失败了!
  “没伤到你真是可惜了,不过想要破阵,可没这么简单。”
  黑衣人冷笑着说道,正要离开,却听见我爆喝道:“毛舜,这一别又是两年,你果然也变强了,真是没想到啊,我们这么快就又要交手了。”
  毛舜停下脚步,却没有露出真容,只是冷笑道:“交手?你还不够格。”
  我没有再说话,而是将轩辕神剑往后一扫,低下头灵气瞬间覆盖在了轩辕神剑之上,双眼内金色剑意一闪而过,手中轩辕神剑振动个不停,仿佛渴望战斗的战神!
  “不高兴了吗?我也不高兴了,那我们这不高兴的人和不高兴的剑,好好来教训一下这狂妄的小子!我不够格?真是笑话!”
  语毕,剑出,澎湃的恐怖剑气直接冲入了诛仙剑阵中,向着毛舜的方向猛攻了过去!
  毛舜看着金色剑气冲来,却一点都不慌乱,很是镇定地说道:“你的剑气冲不过诛仙剑阵,更到不了我的面前,你的实力,我一清二楚……”
  可是毛舜的话还没说完,一阵猛烈的狂风吹动他身上的黑衣,他猛然间回头却看见身后的诛仙剑阵竟然被轩辕神剑发出的金色剑光给劈开了一个大口子,金芒照亮了他的脸,却没有落在他的身上,而是砍在了他身边三寸的岩石上,将岩石削开了一个深达数米的窟窿!
  毛舜震惊了,整个金鳌岛都在这一剑下震动不已,我站在诛仙剑阵外,望着一身黑衣看不清脸的毛舜,缓缓举起手中的金色大剑,日光中,剑身上的金光却散发出一股子寒芒。
  “你说过不够格?现在我回答你,我要杀你,不难!”
  这一句话让毛舜垭口无言,他用手拉了拉头上的黑色斗篷,低着头快步消失在了黑暗中。
  他一走,我正要再创诛仙剑阵,却看见一个婀娜仙子自我身后飞来,到了近前才看清楚来人是慕容飞鸟。
  “你来干什么?”
  对于慕容飞鸟,我的语气并不很友好,这个女人身上的迷太多,一般来说越是神秘的女人就越危险。而且,她到底站在哪边,我还不清楚。
  “诛仙剑阵你不能再继续破,会有危险。”
  慕容飞鸟这话说的我一愣,却看见她伸手一指,我抬起头却看见一个男子站在空中,红色的大氅,冰冷的眼神,以及他身上散发出来恐怖而又霸道的圣威!
  我终于见到了通天教主的本尊,过去我和他之间交手,却没见到过他的本尊,这一回却不同,我为杀他而来,他也为灭我而出现在,宿命的一战,难道要在这里上演?
  通天教主望着我,眼神冰冷中带着几分不屑:“一只猫,稍微长的大了一点,就觉得自己是老虎了吗?猫永远都是猫,不可能变成老虎!端木森,你想杀我,我来了!”
  我双目冷芒连闪,冲上天空,正要和通天教主一战,但是到了近前才发现,眼前的通天教主却不是本体,我冷冷开口道:“你们金鳌岛的人都喜欢这么捉弄人吗?你耳边还有一点殷红,因是胭脂吧,你到底是谁?”
  我正要出手,对方却叫嚣着往后飘,一边飘一边伸手在脸上一抹,却露出了一张漂亮,妩媚的面容,一个妖艳的美女站在了我的面前,眼神里却隐藏着一片阴险恶毒。
  第二百七十三章,雨带梨花
  “哎呀,我听说你的眼睛尖,没想到居然是真的,我耳朵上这么一点胭脂你都看见了,真是好眼力。”
  这女人长相国色天香,但是身上的妖媚之气太浓,这么一句话,却极尽撩拨之能事,简而言之,骚的不行。
  我也不愿和她多废话,正要冲进诛仙剑阵之内,要了她的命,却没想到地上的人群中,星梦走了出来,看着天上的女子,说了一句不可思议的话:“你,你是南天一脉的人?”
  眼前女子莫非还是补天一族的吗?女子听见星梦的声音后低下头望着星梦,嫣红的两片红唇微微扬起,笑着说道:“星梦,你长大了。”
  果然是补天一族的族人,而且看来还是南天一脉的皇室成员,星梦双眼圆睁,冲了出来,飞上天后隔着诛仙剑阵望着对面妖异的女子,喊道:“姐姐……”
  当年南天一脉的始皇到底有多少个孩子,我没深究过,不过女儿应该只有一个,那就是星梦。而且星梦来历成谜,她的先天道体不是始皇遗传的,是不是始皇亲生这一点谁都说不清楚。
  可是,我们从来就没听说过始皇还有另一个女儿,这妖异女子望着星梦的时候,眼神里的恶毒倒是少了几分,星梦表现的非常激动,吃惊地喊道:“姐姐,真的是你吗?你当年不是失踪了吗?为什么会在金鳌岛上?”
  这女人却笑着摇摇头,不回答任何星梦的问题。
  “哼,把你抓回来后好好问清楚就行了!”
  我低吼着又要出手,可对面的妖异女子却恢复了原本的面目,哈哈笑道:“还是说正事吧,端木森,我来这里是为了代我家主子给你捎个话,三天后金鳌岛就会彻底开放,诛仙剑阵也会撤去,他会亲自在碧游宫中等你前去会晤,还请三日后准时出席!”
  我哈哈大笑道:“为何要等三日?我今天就要进去,看你们谁能拦我!”
  可是,我才说出这话,星梦却一把拉住了我的手臂,低着头在我身边低语道:“端木森,今日还请收兵吧。”
  我皱着眉头却看见星梦碎发之中竟有晶莹之泪闪烁,就算是见到失散多年的姐妹,对方却成了敌营的对手,也不至于哭吧,再说了,星梦也不是那么脆弱的人。
  星梦拉着我,硬是将我从天空中给带走了,我也不好反抗,人家妹子都已经哭了,我再出手,这确实有点过分了,而且我也看出星梦有一些难言之隐,就在我们落到地面之时,却听见诛仙剑阵内的妖异女子开口喊道:“妹妹,和杀父仇人成了朋友,你真是我们南天一脉的骄傲啊。”
  金鳌岛外搭建的大营内,我坐在角落里,靠着窗户,压根就没有去听诺诺他们的所谓作战计划,在圣人面前,一切作战计划都是空的,到了最后,还是要用最简单的方法去战斗。
  这就和奥特曼打怪兽一样,人类再怎么计划,最后还是要靠奥特曼来拯救世界。
  很显然,我就是那个奥特曼。
  诺诺点了点桌子,喊道:“端木森,刚刚的计划你在听吗?”
  我一愣,笑着摇摇头说道:“抱歉,走神了,劳烦您再说一次。”
  诺诺顿时无语,这时候和我一样从开会到现在一直默不作声的司马天,却望着星梦道:“星梦,你姐姐的事情是怎么回事?”
  星梦一怔,从之前在天空中发生的一幕到现在,她一直一言不发,也没人逼问她,如果不是司马天开口问她,或许这个小妮子根本就不会说。
  “她是我的姐姐,名叫星古,这个名字很男性化,那是因为小时候开始她就一直都是以男生的模样出现在我们的面前,她其实是我父亲的第一个孩子,也就是我们所有兄弟姐妹的大姐。但是在我出生后的第五年,星古在一次外出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父亲派过很多人去找她,都没有找到她的踪迹,即便是我父亲实力最强横,横扫百族可与圣人比肩之时,他也没有找到我的大姐。星古小时候,星武就成了我们兄弟姐妹的大哥。”
  星梦说的这些情况过去我们都不知道,诺诺皱了皱眉头,开口问道:“那你的姐姐实力如何?你了解多少?”
  星梦抬起头看着我们,犹豫了片刻后才说道:“严格意义上来说,星古才是我们南天一脉的天才,当年我们补天一族的第一天才是北天一脉遗落的最后北天帝皇,然而,在他之下,我的大姐当属第二,同时,她也一直都是个热心保护我们,帮父亲分忧的好大姐,只是可惜她不是男儿生,父亲喜欢男孩儿。”
  我默默地听着,当听到这里的时候,我忍不住插话道:“就算这样,今天你见到她为什么要哭?”
  星梦其实一直在避重就轻,她没有说重点,更是对她和星古之间更深的纠葛只字未提。但是在这个节骨眼上,星古已经是我们的敌人了,就必须要问清楚!
  “我哭是因为大姐曾经对我们说过,如果有一天她脱下戎装,换上女装,描眉擦粉,面带胭脂的时候就说明她已经找到了值得托付终生的人。今天我的大姐,如此妖娆,说明她有了爱的人,我因此而高兴。”
  星梦的回答很扯淡,她还是没在说实话,不过我却不能再深究,不然周易这小子肯定要不高兴。星梦自己也察觉到谎言太拙劣,立刻转移话题道:“我的大姐,名字里带着一个‘古’字,据我大哥说,大姐小时候做梦,经常会说一些梦话,口气很老陈,就好像是一个远古时代的老不死,还经常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话,比如,这天地乃是我所创,江河山川,乃是我所化,日月星辰更是我所变。所以父亲才会在她成年礼上,正式赐名为星古,意思就是指她的身体内住着另一个古老的人。”
  这话落在我的耳朵里,却让我上了心,可不是什么人都会在小时候说出这些奇怪的话,刚刚星梦所学的这句话,分明就是盘古的口气!
  “好了,了解到这里差不多了,最后,我想听听端木森的意见,对于马上要正面和通天教主交战,你有几分胜算?”
  诺诺笑着看我,我本来还真没打算说话,但是耐不住四周的人都看着我,这才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点点头说道:“用老流氓三年前对我说的话,我现在来告诉你们,这一场圣人之战,一定会赢,要问为什么这么肯定,因为我已站在圣人之上!”
  说完后,我撩开帐篷的帘子,走了出去,只留下了帐篷内一堆吃惊的人。
  回到自己的帐篷中,扑了床,随便一滚,这几年来我基本上都没好好睡过觉,恐怖幻境中,要是睡着了,就永远都醒不过来了。庄园内,我要是睡着了,该隐会将我的心脏从体内掏出来。
  我始终处于假寐状态,过了几分钟后,帐篷外面却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传进来,我睁开眼睛,仔细一听,是恋心儿的声音。
  “我们,三年没见了,你真的没什么话对我说的吗?”
  她没有走进帐篷,而是站在了外面,我从地上坐起来,拉开了帐篷的链子,说道:“进来吧,外面冷。”
  闻言后她钻进来,穿着一件黑色的睡衣,头发很长,但是很柔顺,比起三年前,她又成熟了一些,也更漂亮了几分。
  我们对望着,谁都没有开口,其实心中不免有一些陌生,在我之前吻住她的时候我的确很激动,可是如今我们面对面坐着,却没有了话。
  有人说,距离产生美,有人说,离得远了就会变淡,外面星光朦胧,我们同时开口问道:“三年过的好吗?”
  接着两个人却都笑了,这样的问题,很没营养。恋心儿点点头说道:“还好,就是挺忙的,跟着诺诺姐学了很多本事,也经历了很多事情,你呢?一下子就变的这么厉害了,我们都没想到,你是怎么做到的?”
  我一顿,眼神中透出一丝丝的犹豫,随后说道:“你,真的想知道吗?”
  恋心儿愣了一下,最后却点点头,我说了一声好,最后却将自己的上衣给脱了下来,在我心口的位置,有一个巨大的伤疤,有碗口这么大,非常狰狞!
  恋心儿一愣,伸出手轻轻地抚摸我的心口,双眼有秋波流动,叹道:“疼吗?怎么弄的?”
  我握住她的手,笑着说道:“这是身上最大的伤疤,还有很多其他的小伤疤,就不给你看了,我用命,换来了这一身的本事,也算有了回报。哈哈!”
  我这一笑,对面的恋心儿却忽然哭着扑进了我的怀里,她很少哭,但是这一回却紧紧抱着我,哭成了泪人……
  第二百七十四章,圣人之下,皆是蝼蚁,我将圣人,当做蝼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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